27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启动会议,要求在2015年前,全市所有医院都明确级别和等级。其中提出一个要求是减少门诊的输液量,要求各医院的门诊输液量至少减少30%—40%。(9月28日南方日报》)
这种要求主要是对中大型公立医院提出的,为什么硬性规定是“30%—40%”,而不是更多或更少的数字比例?当地管理部门没有给出解释,这样的削减就带有一种羞答答的味道。但很多人依然却可以从一些诸如““平均每个中国人一年输8个吊瓶” 、“人抗生素使用是美国的10倍”之类的信息中得到答案,输液过滥,“滥”得实在不好意思,所以才有了现在这种削减计划。
作为一名做过5年医生的过来人,我是很赞成进行这种削减的。一是因为输液的风险实在太大,几乎每天都有患者在门诊输液意外死亡的新闻报道,令人触目惊心。二是在普通门诊,多数人患的只是常见病,即使不选择输液,也能够治好病。以最常见的感冒而言,多数人在一周时间内可以康复。少数出现咳嗽的病人,2~~3周时间也会逐渐康复,但很多人还是出于“输液好得快”的心理,选择了输液,去制造不必要的医疗风险与浪费。最后,盲目的输液得不到纠正,很可能会让医院及从业者养成依赖。有可能造成的局面是,大家都在输液,你不输液反而不正常,病人会很不“习惯”你。
门诊输液量确实有必要削减,但应该如何削减却是个问题。
按照医学常识及经验来判断,最应该大力削减输液比例的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私人门诊及社区医疗门诊。道理很简单,这些地方才是当下最滥用输液的区域,也是输液风险最高的医疗机构。但而今,这些地方却成了监管的盲区,输液再如何泛滥,都很难得到纠正。相反在中大型公立医院,情况反而可能会好很多,一是因为医生的专业素养相对更高,医院内部有监管机制制约。二是高级医疗机构很多时候接诊的是危急重症病人,输液可能是必要的,而不属于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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