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有以下操作性建议:
第一,变目前的免费为无息贷款和奖学金,取消强制性协议。
国家投入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是要吸引优秀人才成为未来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所以,这个“免费”不应是扶贫,而是“扶优”,是“激励”。建议变免费为建立专项基金,用向所有师范学校和师范专业学生贷款、奖学金的方式,建立“激励、保障、竞争、择优”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专业,这样才能确保师范生学得好、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成长为农村教育的骨干力量。
第二,出台更多鼓励师范生到西部、基层工作的切实有效优惠政策。
在大学生毕业的时候,采取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办法,在工作期间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工作的师范生,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到贫困地区工作任教的师范生,根据服务年限和工作绩效,分期分批免除他们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根据不同地域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二是提供保障和奖励条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工作的师范生,按一定标准提供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按规定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三是提供培训进修机会,确保职业发展。
四是支持师范生继续学习深造。创造多种学习进修的渠道。对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
五是建立正常流动制度。鼓励大学生留在基层工作。同时给予出路。实行教师轮岗制度,使优秀人才能够有渠道到城市工作,城市优秀教师也要到贫困地区服务一定的期限。在考录公务员时,给予适当优惠。服务期满者,如果有志于自主创业,提供相应培训和支持。
第三,建立退出机制。
允许师范生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前途。对无意于从事教育事业者,依据不同的服务年限和绩效考评偿还被免除的费用。对不认真从事教育事业者,要建立清退机制。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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