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韩峰日记内容的真实性得到了确认。3月14日,韩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随着调查力度的加大,如果不出意外,这根腐败藤很快将大白于天下。然而,不知是否因为意犹未尽,一些媒体急于刨出局长日记披露者的底,什么竞争对手说、情人前夫说、黑客说、电脑维修者说,这次更是进一步将范围拓展至韩局长的老婆身上。
读者当然关注到底是谁披露了这条信息,但这样对披露者身份的刨根问底,很难说不会对举报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君不见,河南青年王帅曾因为在网络上发帖披露事实,结果遭到跨省追捕。虽然在舆论介入下,王帅总算逃过“牢狱之灾”,但他也表示“再也不反映问题了,不会在网上发帖,甚至连举报的事也不会再做了”,因为“这个代价太大了”。虽然没有证据和信息表明,公权力可能打击局长日记事件的披露者,但对发帖者而言,一旦个人身份信息被精确定位,其危险将是不言而喻的。
不管发帖者出于什么动机和原因,最终均将导致腐败案件的查处;不管我们对网络监督的完善性还有什么样的苛求,但“网友曝”切实推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发帖也是举报的一种重要方式。保护举报人这是一句时常提及的老话,然而,一直以来我们对法律层面的保护关注极多,而对个人可以尽到的责任却往往被忽视。
其实,揭开局长日记披露者身份也只是满足一下读者的“窥私欲”,但此举却可能为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尤其在举报人保护制度缺失的今天,主动呵护举报人信息更显必要。在此,出于对发帖者的保护,还是别再刨披露者的底了。
">经由一部日记,韩峰自我暴露,与2008年经由一盒香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自我现形如出一辙,同属腐败官员的“非制度性”发现,同有网络穷追猛打的非制度性功绩,本质上与小偷偷出贪官、情妇牵出贪官之类偶发事件无别,都不是制度反腐的成果。在自己不小心露馅之前,甚至在舆论压力未到达之前,他们都是好官。
问题在于,当地负有对干部考察、考核、监督、检查等使命的组织、人事、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特别是专司反贪的职能部门,对于过着“韩峰式生活”、可能是“潜伏”的腐败分子的官员,能否及时发现并严格审查?这不,据媒体近来对“日记门”公开报道的信息,在制度框架内,韩峰能跟随老领导升迁而升迁,能先后任两市局长,受贿得逞并调入省局履新,能让来宾市原副市长、现政协副主席黄桂廷在事发后仍挺身而出为其强力辩护。
综上,“日记门”热闹的价值不在于剖析韩峰表面与私下两副嘴脸的对立统一,韩峰落马的意义不在于网络问政又一次督促了检察机关,而在于鞭策我国制度反腐的查漏补缺。否则,写日记的韩峰原形毕露了,不写日记的王峰、李峰、张峰们还可能安然“潜伏”着。
">我理解,这是社会情绪对当下现实既无奈又悲哀的解读。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社会情绪的现实化解读,只是情色日记门里值得观察的第一个层面。
公众情绪里的这种无奈和悲哀,仅仅是以宏观层面为参照对其本人的参数式打分,并不能被看做对情色日记里所描述的这种庸常生活和腐烂吏治的宽容和纵容,更不是认可和鼓励。相反,将这种庸常与腐烂的原因追溯到更深层次的体制与社会氛围之上,并不能豁免事主本身所应承受的法律与行政责任,也不能免除其对纳税人和家庭应负的道德义务,更不能被事主本人拿来做任何场面上的免责借口——— 当然,他尽可以关起门来抱怨自己背。
所以,我非常关心情色日记门中当事人该如何自处,这是值得观察的第二个层面。
按说,从目前网络上下披露的信息来看,至少在逻辑上,此事后果的严重性上绝不会亚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周的落马,扳机只是一盒被过度解读的香烟;日记门此次,按照媒体的统计,抛开情色不谈,日记里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的涉嫌受贿金额,就达16万之多。这是任何纪检监察特别是检察机关都无法坐视的地方——— 还有比这更明确具体的初查线索吗?
纵观这几天媒体介入后事态的发展,日记门主角的态度首先是沉默,接着是报警,而其他当事人则无一例外是各式各样的沉默,或者避而不见,或者挂断电话等等。
几个在前方采访的记者,都跟我抱怨前方突破之难,连烟草局的门都摸不进去,几乎所有人都销声匿迹,假想中的“政敌”信息源也总不现身。更为讽刺的是,领衔来查办此事的,恰是日记里和事主一起洗脚唱歌的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不得不承认,日记主人公人缘或许还真不错,班子也真团结,烟草系统自成体系的封闭性结构也真不是盖的。
看来,如果没有意外,媒体能发力的地方,除了去解剖和放大作为情色日记舞台的这个烟草专卖系统的行业特质外,就只剩下趁两会之机去堵来自来宾乃至广西的代表与委员了。
网络曝光,网民围观,传统媒体追击,这个在既往威力无穷的法宝,此次似乎劳而无功,徒添热闹之余,一拳打到了空气里:在事实层面上,无进一步真相呈现。在法律层面,无应有程序之出现。周久耕案的经验法则,换到南宁和来宾后,似乎就彻底失灵了。
这种局面的出现,既奇怪又不奇怪。有关当局显然相当明了网络情绪的规律,正是其以静制动虚与委蛇的作为与不作为,加上事主相当高明的鸵鸟式应对与反击,再加上公众粗放式的悲哀与无奈情绪,三个层面正在合力消解日记门周久耕化的可能性。
可以想见,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即便无自上而下的外力来踩急刹车,随着新的网络关注热点出现,此事势必淡去,湮没在“这个神奇国度里此起彼伏的众多奇迹里”。在一个“拖”字诀里终于成了“多收了三五斗”的情色日记门事件,最后的结局是,既成为了篇首所描绘的这种社会情绪的逻辑基础,又为陷入下次类似事件中的主角与地方当局提供了良好的公关蓝本。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这些年,各种性爱视频频频出现,便利的现代设备把卧室变成直播室来拍摄,把被窝变成酒窝来观赏,甚至把探头伸向人类最隐密的私处。如果这些照片和视频的观众仅仅是当事人,那是他们的权利;可是有人把它作为报复对方的利器来公开,有人把它当成愉悦公众的暗孔来窥隐,这就越出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但每次卧室秘事被公开之后,受伤害的无一例外都是女性。
在公众视野里,一般的性爱“剧本”都只是博人一灿或者惹人一叹,可是当掌权者成为主角、并且剧情是权色交易时,观众的反应就不仅仅是猎奇了。
这几年,权色交易就像连续剧一样上演: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有146位情妇;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常年在五星级酒店包养17位漂亮未婚女大学生;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善不但有性爱日记95本,还保存236份体毛标本;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供养20个年龄在16-18岁的情人;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杨枫用MBA知识管理8名情人;深圳市沙井银行行长邓宝驹的“五奶”小青,800天花销1840万元,平均每天2.3万,每小时1千元;福建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其22名情人办群芳宴,并设佳丽奖30万元;海南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6个情人为他生6个孩子;湖南省通信局长曾国华,面对5个情妇立誓,保证每人每周性生活不少于3次……
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某写出“很黄很腐败”的日记,被网友称为真正的“日记”,以至于有人提议他去出任某种壮阳烟的代言……剧集还未收官,剧情仍会继续,韩某不会是最后一个。
权力如此富有魅力,这样的感叹就毫不夸张了:权力是春药,女人如春笋;朝朝布春雨,日日作春游;天天是春节,夜夜写春秋!
古今中外,都会有好色男人与女人弄出点动静来,但在权力受到严厉管束和有效驯服的地方,掌权者都要小心翼翼地绑紧裤腰带,更不敢轻易用权力之钥去开色性之锁,否则难免遭受“色”字头上的那把刀。
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背后有许多女人的“成功男人”被曝光被惩办,说明了权色交易的风险正在攀升,至于能否攀升到足以阻吓所有蠢动者,那就要看我们的监督机制如何设计和改进了。
">网络帖文,类似于空中信号,引起官方调查,就算是“落地”了。现在,不少公共事件都走着这条线路,网络成为事件的发源地和进程推动力。就“日记门”事件来说,瞬间引起强大围观,其中有较多涉及男女私情的记录,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男女情事,具有天然的吸引力,极而言之,每个人都有一点窥私欲望,而日记这种非虚构性的文体,必然引起强烈的“人肉搜索”冲动。
不过,“日记门”事件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人们对官员工作和生活情状的关注。最多,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窥私欲望与公共关注高度结合在一起的事件,而不必指责人们对这一事件关注的兴趣。
以挖根究底的态度来说,生活中非常多的公开活动或情境,都有着内在的原欲密码,例如为什么会有选美大赛,为什么会有模特表演,为什么电影会选用美女帅男做演员,为什么会有人体彩绘,为什么服装会展现性别的差异等等,无不可以归结于此。只是人们掌握着公共展示的尺度,以及公共展示需要以个人愿意为前提。
不过“日记门”事件与陈冠希不雅照片和车模美女“兽兽门”视频等私情记录其实有不同的性质。陈冠希和车模兽兽,固然也是公众人物,但并不决定人们的生活,他们应该有更多的个人隐私,他们被公开的不雅照片和视频主要是个人隐秘性质。
韩峰先生是权力人物,权力是一种强制力,它决定人们全部或某一生活领域的利益关系,权力在怎样使用,应该得到全面的注视,所谓“个人私事”,是极少的。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事情要被调查,不在于发生地点在办公室,而在于它发生在权力人物身上。对于权力人物来说,只有那些既被视为法律正当也合乎道德的个人生活,才不会被人探究和议论,但这也不是一种规定,而是人们自然会放弃谈论这一部分的生活。
“日记门”中的文本涉及很多与韩峰往来的人,日记在网上流传,影响到这些人的生活和社会评价。我想,人们大多对他们还是会有比较客观的认识,但他们的基本情况,以及与韩峰这个人交往的情况,也无法离开人们的视线。莱温斯基是有隐私权的,但莱温斯基与克林顿相关的那一部分故事,是没有隐私权的。
韩峰的日记,是一份简明的白描式行止记录,这里面可以看到官员工作与生活的日常情况。当成为文字记录,并被给予关注后,才变成一个问题。
可以说,现在的中国,不是缺乏问题,而是缺乏“问题化”,所谓司空见惯,就是如此。吃吃喝喝,请请送送,夜夜笙歌,天价香烟,顶级服饰,暧昧知己,这在有些地方,其实已经摆在面上,既不为官员避讳,也不为官场视为羞耻,而且也未必被官场所在的每个社会场景排斥或批评,反而是其乐融融,欢洽无比。
这就是说,很大程度上,我们在一种双重生活的状态里。当我们从公共视角看,会感觉到很多问题,但在自己生活的现场,那些问题其实都不再是问题。这种问题消失的日常生活,使正义变成一种貌似游荡在天空的东西,而不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直接体现。而我们的生活之所以如此、之所以被分割,无非是“正式表演”与“日常生活”被人为分隔开来的自然结果。舞台总是光明灿烂,而生活有着另一种面孔,这个社会存在着舞台的规则与生活的规则,舞台上表演超迈的精神境界,生活场景里的浑浊则成为艳羡的对象。
局长日记里记录的,作为官员、官场和社会的日常政治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其实并不少见,只是在被注视之后,“问题化”之后,我们感受到了巨大的荒诞与无耻。
“这个局长什么都记”,这个感慨里面,包含着对“立文字”的一种判断,有些事情是可以做的,但写成日记,虽是私人记录,但文字总隐含着公开化的可能性,所以写东西应该遮掩一下才好。事情有“做得说不得”与“说得做不得”之分,其实是我们的共同的认识,而韩峰“什么都记”,栽了跟头。在一个双重生活的世界,经验教训别有理解。(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果真如此吗?
如果是普通的男欢女爱,人们大可一笑了之。作为烟草系统的负责人,如此乱搞男女关系,属于典型的目无法纪。这样的新闻事件怎么能够遮遮掩掩?
了解新闻传播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可以压抑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换句话说,即使出于泄愤的目的,当事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将有关信息披露出来,由于这些信息关系到公共利益,所以,人们有权刨根问底。
话说回来,披露他人的隐私,构成民事侵权;而揭露贪官污吏,则是公民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把二者混为一谈,如果不是哗众取宠,就是有意掩盖事实真相。
透过曝光日记人们发现,作为一个政府官员,这位烟草局长不仅行贿受贿,而且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典型的政治丑闻。这种无所顾忌的腐败行为,如果不曝光,肯定还会继续上演。反过来,如果借助于新闻媒体,及时监督各级政府官员,就可以减少腐败,至少让那些贪官污吏有所忌惮。因此,对于这种鲜活的腐败题材,新闻媒体不应该有丝毫的犹豫。不能为了维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而牺牲公众的知情权。
当然,这一案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这些行贿受贿、乱搞男女关系的现象,就发生在纪检干部的眼皮底下,可是,本单位的纪检机关居然毫无察觉,养痈遗患。这说明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系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如果不是因为电脑存储系统保留日记,那么,人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还会继续发展下去。
">这部局长日记在网上广泛流传,也引发现实中的各种议论。在日记中,韩峰详细记录了自己在烟草局长任上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应酬、收人钱财、玩弄女人等生活细节。
如果不是以如此具体而突兀的形式曝光于公众面前,如果没有日记中那些具体而详尽的记录,韩峰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状态可能未必会在网络和现实中激起如此大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模糊了具体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笼统地说一些官员的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吃喝应酬、钱物往来、两性关系等细节,大概无论在官方还是民间,都不成其为很大的问题。
在官方,我们看到,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落马官员,主因基本是事实非常明确的经济上贪污受贿或者政治上的行政过错,吃喝应酬,收受礼金,包养情妇这些灰色地带往往只是伴生性的,只是强化了这名落马官员在道德上的堕落程度,并不增加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后果严重性。事实上,我们也很少看到纪检和司法部门仅仅因为吃喝和两性关系而对一名官员展开调查。
在民间,有各种流传甚广的谚语或“段子”,对官员的吃喝、两性关系等生活状态进行讽刺,这一方面是说明公众对官员这些行为在情绪上的不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公众在事实上认可了这是一种一般状态,如果不是利害关系当事者,公众并不会特别要求一个经常吃喝应酬和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官员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付出什么代价。公众希望改变的,是这种几乎已经被视为正常化的官场生态。
这无疑就是局长日记揭示的根本所在——政治原则和具体政治行为的隔裂化,官员准则和官员实际行为状态的两面性。典章制度、条文准则中,官员的这些灰色行为必不被允许,有此行为的官员从原则上而言是有问题的,而在日常的状态中,有这些表现的官员并不会被认为存在很大的问题,升迁过程可能由此受碍,却也不必因此担心牢狱之灾或者政治生命的终结。而一旦一名官员的这些问题被具体化,就像局长日记的作者韩峰,官员在政治生命和道德评判上立即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有一些政治比较清洁的国家,官员和这些灰色行为,无论在原则还是现实判断中,都会是很大问题。一名官员的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基本表示着其政治信誉的破产和政治生命的终止。如果整个官场生态都让公众得出这样的印象,则政府的整体公信力和合法性就会面临质疑。我们的问题在于,原则和价值上看似与国际并无二致,实际运行和判断上则尚存距离。
我们认为,准则和现实的此种隔裂,用国情论、特色论甚至文化论都是解释不通的,个别官员的此类行径应该承担政治代价,官场整体生态的清洁以及表里如一更加需要思量。如果韩峰日记中描绘的就是一般的“官场现形记”,如果台面上高标而实际的官场生态已经浊滥如斯或者继续恶化,付出政治代价的,肯定不止一两名官员。
">“局长日记”能够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并不奇怪。如果当事人是位普通百姓,那么看客们至多将之看作一起“桃色新闻”饱饱“眼福”罢了,但日记主角偏偏是位“局长”,荒唐至极就颇让人“震撼”了。
所以,这不是一起单纯的关乎道德的“桃色新闻”,“香艳日记”呈现出的信息足以警醒世人,它完全有理由升级为一起“公共事件”。在这扇“局长日记门”中,公众最直接的疑问是,一个酒肉之徒如何成为烟草专卖局局长的?我们常常提到“官员的提拔和升迁要做到公开公正”,如果真的是阳光操作,这样的酒肉之徒能否做到局长一职呢?再者,即便在就职局长之前一身清白,那么入职之后官员的“八小时之外”如何做到有效监督?现实的情形恐怕还没有真正走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乏力”的怪圈。
此外,一本“香艳”的日记揪出了一个丑态无比的官员,按照新闻披露的进展情况来看,当事局长应该会受到应有的惩戒。尽管大多数媒体在传播“局长日记门”时,都津津乐道于日记中的“香艳”,值得注意的是,这本私密性很强的日记到底是如何流传出来的呢?
只有个别媒体隐约提到,“在岗位调整中,原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X因与他人竞争被报复,竞争对手买通黑客侵入其私人笔记本电脑获取了日记,随后发上网。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现在的问题是,倘若局长“香艳日记”果真是被黑客入侵电脑后获取,这种获取手段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呢?
也就是说,以非主流的手段去对付“坏官”、以不正当的手法去获取“坏官”们贪污堕落的证据,这样的“非常手段”到底该如何判定?从道理上讲,日记本来就是一种隐私,无论其中记录了哪些内容,无论这些内容多么高尚或者恶劣,在当事人还是一名“正当公民”的前提下,其他人都无权干涉。用黑客手段获取腐败官员的日记是否具有正义性,是否涉及侵权,是否也该承担法律责任?更多人气愤在“香艳日记”呈现出的“官场现形记”中,质问着堕落的官员“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似乎没有人去顾及“局长日记门”中的“非常手段”。但在一个法制社会里,这种对付坏官的“非常手段”同样考验着法制的内在肌体。
">曝光“局长香艳日记”的网民“含仙子”称:“偶然发现妻子在两年前和她单位的局长有不正当关系,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气愤的是在我们结婚前两天还开房!”“他不但玩弄女人,还贪污受贿!希望曝光他,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尝尝妻离子散的滋味!”他的心情我们很能理解,将如此腐败而生活靡烂的局长曝光于公众面前,对于铲除腐败,促进公共利益确有好处。问题在于,在这些日记中,还包括了该局长与其他女子之间纠葛和这些女子的个人信息。如果说该局长乱搞男女关系有违党纪应当受到惩罚也应当予以曝光的话,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几个女子,尽管不道德,但也属于个人隐私问题,而个人隐私他人无权干涉。为了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准确和顺利地调查,“含仙子”可以将日记提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而不宜将其公之于众。网民根据日记的信息,进一步“人肉搜索”涉案女子的相片之类的个人信息,更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
网络本身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妥当,我们可以用来监督官员,防范公权滥用,促进反腐败斗争;用之不当,则可能引发网络暴力,让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受损失,培育网络暴戾之气。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不慎重地使用网络,则可能给人以口实,以网络侵权为借口而封杀网络监督。
">“局长日记”能够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并不奇怪。单单以日记中记录的当事人与各个情人之间的床笫之欢而言,这样的“素材”本已相当夺人眼球。如果当事人是普通百姓,那么看客们至多将之看作一起“桃色新闻”饱饱“眼福”罢了,但日记主角偏偏是个“局长”,而且与之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女性至少有5人,其中有同事也有部下,荒唐之极颇让人“震撼”。这本“很黄很暴力”的日记中呈现出的就是一个官员的丑态,他的工作基本便是“请客吃饭找女人”。
所以,这不是一起单纯关乎道德的“桃色新闻”,“香艳日记”呈现出的信息足以警醒世人,它完全有理由升级为一起“公共事件”。在这扇“局长日记门”中,公众最直接的疑问是,一个酒肉之徒如何成为烟草专卖局局长的?同时,从官方的表态来看,这本“香艳日记”不是网民杜撰而确实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媒体在传播“局长日记门”时,都津津乐道于日记中的“香艳”,那么,这本私密性很强的日记到底是如何流传出来的呢?
与当年网帖曝光官员公费出国旅游不同,那张“考察清单”是官员们不慎丢失后被网民捡到才经过网络发布的,但韩峰局长的这本日记并没有遗失,它是如何“面世”的,大部分媒体并没有提起。只有个别媒体隐约提到,“在岗位调整中,原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因与他人竞争被报复,竞争对手买通黑客侵入其私人笔记本电脑获取了日记,随后发上网。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
现在的问题是,倘若局长“香艳日记”果真是被黑客入侵电脑后获取,这种获取手段我们又该如何看待?从道理上讲,日记本来就是一种隐私,无论其中记录了哪些内容,无论这些内容多么高尚或者恶劣,在当事人还是一名“正当公民”的前提下,其他人都无权干涉。以此逻辑来看待黑客入侵“局长日记”,不妥之处一清二楚。局长日记被黑可能在于人事斗争,退一万步讲,假如“黑客”无关人事纠纷只是一名揭黑的“侠客”,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又值得鼓励呢?
也就是说,以非正当的手段去对付“坏官”、以不正当的手法去获取“坏官”们贪污堕落的证据,这样的“非常手段”到底该如何判定?它是否具有正义性,是否涉及侵权,是否也该承担法律责任?更多人气愤于“香艳日记”呈现出的“官场现形记”,质问堕落的官员“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似乎没有人去顾及“局长日记门”中的“非常手段”。但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种对付坏官的“非常手段”同样考验着法治的内在肌体。
">短短一天时间,烟草局长“性爱日记”事件便闹得满城风雨。打开电脑,翻翻相关网页,不但男主角资料被搜个底朝天,连日记提到的女主角照片也被“人肉”出来。有绘声绘色的性爱文字,还有男女主角照片为证,极大地满足了公众的窥私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场裹挟着复杂情绪的群体窥私———义愤填膺、热嘲冷讽、幸灾乐祸、猎奇逐异、窥私意淫……各式表情皆有。尤其是窥私事带来的感官快感,令不少网友血脉贲张,“鼻血直流”。
作为公职人员,成天吃喝玩乐,一门心思放在脐下三寸,写下肮脏不堪的“性爱日记”固然是多行不义,受到查处也是罪有应得。不过,冷静下来反思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是有诸多细节有待商榷与厘清:官员隐私权的界限在哪,其日记(当然包括性爱日记)是否应该被曝光?曝光他人私密的日记(哪怕是贪官),是否属于侵权?
根据报道,如果“含仙子”通过不正当甚至是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的私密日记,将其公之于众,本身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客观上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揭发贪官,打击腐败,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无论是对社会法治,还是公序良俗都有潜在的风险。
更可怕的是,“性爱日记”除了男主角之外,还有几位女主角,有姓有名,甚至还有家庭住址,她们也一同被“含仙子”摆上台“裸晒”。在这件事中,她们或许有过错,但未必应该受到这种惩罚,何况“含仙子”也没有任何权力用这种方式对她们进行惩罚———即使是对他那有过错的老婆,也不能。
烟草局长“性爱日记”超级震撼,但现形方式也需要警惕。这种方式固然让不良官员受到查处,同时也伤害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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