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实施工作于2010年底已全面完成。去年底,福建省政府召开第62次常务会议,全面部署“两纲”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工作。黄小晶省长专门作出批示:“妇儿纲要是一个指南,各地都应千方百计去完成。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是一项不容易看到的潜在政绩,但多年之后会表现出来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当抓一下,请督查室协助加强督导”。根据黄小晶省长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精神,3月份,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了由省妇儿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4个督导组,在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刘群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郑茂生、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平、省卫生厅副厅长阮诗玮的带领下,分赴我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部分县(市、区),对各地“两纲”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和评估。督导组通过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疾病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进村入户等方式,深入了解各级政府十年来实施“两纲”的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并对迎接国家“两纲”终期评估检查和编制新一轮“两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明确的要求。
此次督导评估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督导结果显示,各级政府对“两纲”实施工作重视支持、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至2010年底,全省各级政府提出的“两纲”目标基本达到终期目标要求,妇女参政议政、就业与劳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享有经济社会资源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步,特别是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等一些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突破,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各地将按照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推进重难点指标的突破和落实,提高终期达标水平,同时,认真做好新一轮“两纲”与当地“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