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山东鄄城县彭楼镇有人反映当地上百名小学生被从课堂上赶出去,原因是他们的家长未缴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对此,镇教委主任回应称系一伙刁民栽赃,教育局危房改造工程款只负责建教学楼,学校大门等由村民负责投资筹钱,捐资是自愿行为,不存在摊派集资。(10月11日《中国广播网》)
毋庸置疑,村委会变相强迫村民给村小学建设教学楼捐款,实行摊派集资,并且对于没有捐款的学生采取停课措施逼迫村民捐款,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无条件停止。其次,镇教办负责人称不缴纳捐款的村民为刁民,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情感上也让人无法接受,应当公开道歉。不过,以笔者对农村的了解,究其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源其实不在于教育局,也不在于建房的学校,更不在于采取粗暴错误做法要求村民捐资的村委会,而在于我国教育投入不足,完全是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惹的祸。
事实上拆掉已经成为危房的教学楼、围墙、大门等建筑,重新修建教学楼和学校大门是一件符合民心的民生工程,完全是为了孩子着想和服务的大好事,所以村委会和学校才积极支持和奔走。按照目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尤其是村小学的围墙翻修等非教学楼等建筑建设,资金由当地的村集体或学校自行解决,甚至连教学楼建设等项目也需要当地村集体或学校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否则不予立项。说白了,一些教育系统的民生工程项目,只要村上和学校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上面就不批准项目建设,一分钱资金都得不到,这也是大多数学校和村委会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答应提供配套资金的根源所在,因为上面的项目工程对农村学校来说实在是太难得、太需要。
然而,绝大多数农村学校除了有限了行政拨款之外别无其他资金来源,尤其是村小学拥有的财政拨款本身只能勉强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根本没有其他闲余资金投入学校建设。而广大村集体,实际上就是村委会更没有资金来源,能够提供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只有两条途径,一靠全体村民集资,二是学习上个世纪农村的普遍做法,村委会大举外债提供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和村级形成的庞大债务很大一部分来自教育欠债,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了发展当地教育,建设村办小学,完成普九达标而借的外债。换言之,村委会强迫村民捐资建校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从这个角度说,学校和村委会威胁村民捐资建校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好的,是积极作为,积极为村民和孩子服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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