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部责令长春市市长崔杰就违法拆迁致人死亡案件公开道歉之后,“市长道没道歉”就成了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大家都在等着崔市长道歉,但市长有没有公开道歉,居然就成了一个谜。
央视26日播出的《新闻1+1》节目中说,至今未见到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当地很多民众也并未从任何渠道看到市长道歉。很多人据此质问:市长怎么会这么牛,连监察部的责令道歉都当耳边风。
但最新消息多少让愤怒的人们感到一丝尴尬——9月28日的《山东商报》援引新华社报道说,9月26日,长春市市长崔杰再次就强拆一事向全市人民郑重道歉,而崔杰也表示,此前他已多次就此事向市民道歉。
一个并不复杂的公开道歉,却出现如此戏剧性的情节,实在让人大跌眼镜。那么,如果崔杰所言属实,他此前已经多次道歉,为什么央视记者调查许久却“未见市长道歉”呢?甚至,连长春当地很多民众也没听到有“市长道歉”呢?答案或许就在市长令人费解的道歉顺序里。
新华社的报道详细列出了市长道歉的顺序——违法拆迁案件发生后,崔杰先后两次走访被强拆居民的代表,当面向他们表达歉意;7月9日,崔杰在长春市政府第11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就违法强拆案件进行了反思检查并做出道歉;8月8日,崔杰在召开全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题会议上,再次反思违法强拆案件的深刻教训,并通过《长春日报》头版向全市人民郑重道歉。
所谓公开道歉,就是为了力求最大的传播效应,力求让最多人看到市长对违法强拆一事的反思和歉意。但纵观崔杰的道歉顺序,却感觉公开道歉几乎成了小范围内的行动——第一次,是在市政府第11次全体会议上,能够听到市长道歉的,只是极少数有资格参加会议的官员;第二次道歉又出现在会议上,虽然级别有所降低,但普通市民无法参加“专项工作会议”,当然也就听不到市长道歉;第三次道歉终于通过媒体发布了,但发布载体是《长春日报》,为什么市长公开道歉不通过发行量更大的都市类媒体发布呢?为什么市长不上电视台道歉呢?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央视记者在调查时,会发现那么多当地民众并不知道有“市长公开道歉”这回事。
令人费解的市长道歉顺序,让人自然而然联想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这种“小范围道歉”,与市长公开道歉应形成最大传播效应的本意,是严重背离的。道歉顺序更令人联想,原来听市长道歉也要看级别——先是有资格参加全体会议的官员,然后是能参加专项工作会议的官员,然后是看党报的人,最后才是最想看到市长道歉的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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