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县某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为在班上建一个图书角,发动学生家长积极捐款买书。张先生给儿子10元钱作为捐款。随后,收到该班主任一封信件,信中称其用10元钱买书是对书籍的亵渎,表扬了捐百元的三名学生的家长。对此,该班主任回应称自己太率性致言语不当。(9月20日《扬子晚报》)
为培养读书习惯,拓宽孩子的眼界,自发建立图书角;为方便和家长沟通,积极组织成立“家委会”,该班主任老师对教育的满腔热情,对学生的极端负责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为了能尽快建立图书角,老师还给家长写了四封信,其中殷切的期盼、焦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提名表扬捐款百元的家长已令其他家长很不舒服,斥责捐款10元的家长“亵渎书籍”更令当事人“心里非常难受”,也遭众人质疑。虽然老师就此回应,称其因“情绪不好”,“太率性致言语失当”,但其对10元捐款的不满和谴责仍溢于言表。
在班内建图书角的初衷是好的,采取大家捐款购书的方式也无可厚非。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班里的学生每人出一份力,捐一份钱,集腋成裘、积沙成丘,建成一个小小的图书角本不是难事。如果集资款太少,可以动员学生将自己已经读过的书捐出来,或者适当少购一部分书,在以后的日子里边读边积累,逐步丰富。断没有因为钱少而指责捐款者的道理。10元钱虽然不多,但也可看出学生对图书角的期盼,对读书的渴望,可看出家长对孩子学习的支持,对老师倡议的响应,不仅没有丝毫对书籍的亵渎,更没有半点对老师的不敬,只不过因为家庭经济状况欠佳,有心无力罢了。
我有一个女儿,也在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对老师的敬业精神尤为感佩,对其良苦用心也能理解,只是对其态度不敢苟同。每一位家长都有责任,也都愿意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但对于“捐款买书”的倡议也好,要求也罢,应该有权利视个人情况捐助。而且,不管捐多少,老师首先应该表示感谢,而不能因为钱少而“腹诽”、奚落,甚至斥责,否则就是去了对家长的起码尊重。若再不惮以恶意推测之,对家长不满意的情绪难免不直接转化为对学生的不满意,是否会影响对学生的教育的放松和懈怠,也为未可知了。
对捐百元者表扬,对捐10元者斥责,贵此贱彼的态度不仅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更易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甚至在金钱、物质方面形成攀比的心理,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远比“亵渎书籍”严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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