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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绑架“师德”是权力的狂妄呓语
www.fjnet.cn 2011-01-26 08:22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某些人意欲从道德层面寻求拆迁的合理性,挟道德以令公众。比藐视法律更可怕的是藐视道德,如果说前者是对社会肌体的戕害,后者则是对社会神经的电击。

江苏镇江新区丁岗镇一所中心小学,多名教师因没有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家属的拆迁工作,被学校强制停课停薪,被各级领导批评“觉悟不高,没有师德”。

在此起彼伏、硝烟弥漫的“土地争夺战”中,“株连式拆迁”早就进入3.0版,从早年湖南嘉禾县“谁耽误我一分钟,我耽误谁一辈子”到新近广西北海的“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拆迁连坐”逼人就范的悲剧一直没有消停过;从江西万载县的“没有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到宜黄县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拆迁理论”也一再刷新。镇江新区丁岗镇拆迁搞株连虽没啥“新意”,但把师德与拆迁挂钩,没有配合做好家属拆迁工作的教师“没有师德”的结论却颇富“创意”,值得一议。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师德,“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即使把师德的含义再拓展、延伸,在这本辞典中恐怕也找不到“拆迁”这两个字。地方政府把“拆迁”硬生生塞进“师德”,不仅是思维混乱、逻辑错谬,更是对师德的亵渎、师尊的凌辱。在那里,野蛮的公权强行扯掉人民教师身上最后的“遮羞布”,令其在众目睽睽下“裸奔”,情何以堪?

不配合家属做好拆迁工作的教师被停课停薪,是对学生、教师权利乃至对教育事业的公然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的劳动权和劳动报酬权,是《宪法》、《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明文规定、不容非法剥夺的权利。请问镇江新区有关方面,凭哪一部法律将其强行褫夺,还振振有词?门捷列夫说:“教育是人类最崇高、最神圣的事业,上帝也要低下至尊的头,向她致敬!”即使是封建时代的帝王对教育、教师也敬重有加,请问镇江新区有关方面,随便剥夺教师权利,粗暴干预教育工作,教育在你们眼中又是什么玩意?

对师德的肆意歪曲,解构了道德,颠覆了伦理。上善若水,道德就像河流,是社会长期发展形成,为公众乐于接受并遵循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公权出于某种目的,故意肢解并塞进“私货”是不道德的、愚蠢的,也不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它只能折射出某些人的无知,以为公权无所不能,对道德也有“最终解释权”。悠悠师道,绵绵师德,硬与拆迁相提并论,岂不可笑之至?

一些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仰,已到无所畏惧的地步,什么公民权利、法规法律乃至道德伦理都是浮云,这是最可怕的。从“通知”、“条例”到法律,再到宪法(《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宪法》),都不能阻住某些地方违法拆迁的滚滚车轮。如今更进一步,某些人意欲从道德层面寻求拆迁的合理性,挟道德以令公众。比藐视法律更可怕的是藐视道德,如果说前者是对社会肌体的戕害,后者则是对社会神经的电击,其结果将是系统的崩溃。

于当地官员看来,教师没有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家属的拆迁工作是“没有师德”;而在公众眼中,把拆迁当作师德标尺的官员才是“觉悟不高”,甚至是“没有官德”。无德者无畏,无畏者才敢胡言乱语,胡作非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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