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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多不多
www.fjnet.cn 2010-11-05 15:32  孔保罗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最近,有关税费的问题,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最近公开撰文表示,中国目前的税费并不沉重,应该进一步增加,而且事实上也还有可以增加的余地。而一些知识分子则认为,民众的税务负担已经不堪重负了。那么,情况到底怎样呢?在此笔者将对美国的税费做一些研究分析,以做比对。

美国社会的税费之重是世界著名的,美国政府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实际上都来自美国纳税人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在这些税费中,个人所得税是一项基本的税收。

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数据,在美国政府目前的财政收入中,个税所占比重大约为全部财政收入的30%以上。可见,个税在美国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美国社会对于富人和一般民众所征收的税费是非常不同的,对富人的征收金额要远远超过一般民众包括中产阶级。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美国社会2006年有1.38亿纳税人,约占美国人口的46%左右。在这些纳税人中,少数富有人士所缴纳的税费占了绝大部分。具体而言,这些纳税人中最为富有的13.8万人,其比例占全部纳税人的0.1%,所缴纳的税费则占联邦政府个税收入的17.4%;比例为纳税人口1%的138万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政府个税收入的36.9%;比例为5%的690万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却占了政府个税收入的57.1%。而占全部纳税人50%的一般民众,大约6900万人,所缴纳的税费不过个税收入的3.3%。

就所缴纳的税费占个人收入的比重来看,也可以看出美国富人的纳税责任远远高于底层纳税人——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占纳税人仅为0.1%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9.1%;占纳税人1%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19%;占纳税人5%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他们总收入的33.4%;而最底层的50%的纳税人则仅仅占其收入的13.4%。

据美国权威人士估计,2010年美国的GDP总量可以达到146230亿美元,而2010年美国政府的财政总收入估计为44508亿美元,其中个税为13926亿美元,占美国政府总收入的31.28%。由此推算,比例为纳税人5%的美国顶级富人所缴纳的个税,占到美国GDP的5.43%,占全部政府收入的17.82%。

反观中国目前的情况并不难发现,情况是很不同于美国的。根据中国政府财政部税政司2010年2月发布的2009年税收数据,2009年个税征收了3949.27亿元。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是中国社会顶级富人所缴纳的呢?政府并没有公开这些基本情况,根据中国媒体今年5月间的报道,截至2010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689150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为34.78万元,人均申报应纳税额为5.24万元。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计算出一个大概的情况。

首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2689150纳税人属于中国最为富有的纳税人。依据中国学者的研究,中国目前的实际可缴纳个税的全部纳税人不过为2000万到3000万人。因此即使保守地看,也就是按照3000万来计算,这2689150纳税人所占纳税人比例大约为8.9%。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所公布的修正了的数据,2009年中国GDP的总量是340507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社科院今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2009年中国政府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000亿元人民币。由此推算,中国占纳税人8.9%的富人2009年所缴纳的个税,仅占中国GDP的0.0406%,占政府财政收入的1.281%。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简单化地主张加重税收或降低税收,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没有要求富人承担更多的责任。无论如何,现在都应该大幅提高对顶级富人的税费征收水平,尤其是对最富有的那5%富人的征税幅度;同时,应大幅降低对一般富裕程度纳税人的税费征收标准(因为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堪重负)。

(作者系旅澳学者)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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