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从2005年就开始大规模取缔实心黏土砖厂,2007年明文规定所有黏土砖窑都必须关停,2008年发出通知严禁生产黏土砖,2009年要求一律取缔违法无证的黏土砖厂。禁令一道接着一道,却没有阻止住黄河中下游滩区内黑砖窑泛滥成灾,仅开封某乡就有非法砖窑97座在生产,中牟县更是高达180座。(《京华时报》7月25日)
透视这种非法砖窑屡禁不止并且日趋泛滥成灾的现象,有相关部门只登报废止证照或批文,而对黑砖窑不采取任何实质行动的原因;有“九龙治水”监管乏力、部门间相互推诿的原因。但是,更主要的问题是,砖窑非法生产却要“合法”纳税,开封县袁坊乡每家砖窑需缴税15万元,仅此一项每年就为开封县贡献税收1500万元;中牟县每座砖窑纳税5万元,借此每年税费收入高达近千万。
在政府眼皮子底下非法生产,却又被政府“合法”收税;基层政府一边高举上方禁令,一边却如抽水机一般,从被严令禁止的领域抽取税费,这实在是一种黑色幽默。利益盘根错节是不必说的,当地村民的利益、黑砖窑业主的利益、当地政府财政的利益,都被拴到了一根绳子上。在各方吞噬黄河中下游滩区利益的同时,这些密密麻麻如织的黑砖窑对防洪的影响、对耕地的破坏,被远远地抛到了一边。
当地村民、黑砖窑业主非法牟利是显而易见的,而基层政府也成了非法牟利的主体之一,让人大跌眼镜。政府税收的前提之一,即是自然认定需要缴纳税赋的行业合法经营。因为税收的存在,无异于当地政府部门承认这种非法生产是合理合法的,事实上,其并不具备这样的认定权。政府部门放任非法行业大肆生产,而且从中收取税收,那么政府部门就成了非法行业的最大靠山和幕后推手。
从紫金矿业的污染事件,到九曲黄河滩区被挖得千疮百孔,都暴露出最大的问题或许不在企业和民间,而在于基层政府部门行政跑偏。一旦政府行政踏上了一条畸形之路,那么不只行政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被涤荡无存,各种乱象频仍且错综复杂,几乎就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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