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的校园车祸,从“李刚门”,一路发展到“封口门”、“抄袭门”,成为公共事件。对这一事件,公众的关注点涉及五方面:其一,河北保定司法机关是否会公正公平处理李启铭案;其二,李刚被曝有五套豪宅是否属实,是否涉嫌权钱交易或贪污腐败;其三,河北大学在车祸后是否下达“封口令”;其四,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是否存在学术抄袭;其五,王洪瑞是否曾打击报复举报者,并请有关公安人员介入调查。
河北省委成立专门工作组处理此事,说明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然而,就上述问题而言,专门工作组的调查、处理,应分而治之。
对已经启动司法程序的李启铭案,工作组不宜再介入,而应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此前,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调查事故、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此即媒体所说的“异地审理”。
对李刚被曝有五套豪宅,则需先由纪检部门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如果事实确凿,且背后存在权钱交易或贪污腐败,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至于“封口令”,从本质上讲,如果河北大学曾通过各种方式劝阻目击学生讲述案情,将涉嫌妨碍作证罪,因此这一调查不宜由工作组进行。因为作为河北大学的上级机关,省教育厅难免有“护犊之情”,可能让“封口令”的调查不了了之。
同样,对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的涉嫌抄袭调查,也不宜由工作组单独进行。对学术不端的调查,当由独立学术机构进行,才具权威性与公信力。所以,建议由河北省教育厅出面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根据鉴定机构的结果,再对校长做出处理。
第五方面的调查,虽与学术抄袭举报存在一定关系,却可独立进行。因为即便学术抄袭不成立,被举报人利用权力打击报复举报者,也是滥用职权。被举报人可以以诽谤罪起诉,却不能授意学校行政部门“调查”举报人;司法机关只有在立案后,才能依法调查举报人,不能不立案就调查。
从媒体报道的消息看,还无法确认工作组的具体处理内容,是否全部涉及以上五个方面。如果都已经涉及,那么,希望工作组根据涉及内容的属性,依法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启动不同的调查、处理程序。
">在网络时代,地方政府和官员屏蔽信息是徒劳的。不能及时公布案情,那么就会有无数的网民自己编织事件真相的“围脖”。案情早晚都要公开,那么何必等到事件闹大才公开?
坊间沸沸扬扬的河大“校园车祸”,正在呈现出一些积极的变化。据报道,10月24日,肇事者李启铭被依法批捕之后,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为了公开和透明,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日前,河北省委已经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进驻河大,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要“依法严肃处理”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
这些信息或可暂时缓解一段时间以来纠结公众的公正焦虑。肇事者归案,高层密切关注,案件异地审理,部分师生和法学专家可能现场旁听……这其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都可能影响事件的最终走向,使得案件呈现出这样或者那样的变化。同样,这些事关信息公开的节点,也均有可能成为缓解公众情绪、柔化舆论表情的保证。
然而,一起也许原本并不复杂的车祸案,何以迅速演变为一个热得烫手的公共舆论事件,甚至需要省长表态才能令公众情绪得到一定的平息?这些问题,不知有关事件各方想过没有?其实恰恰是因为,河北大学、当地警方信息公开的迟滞、消极甚至保守,而令其错过了解决问题的“黄金时间”。
回溯事发之时,河北大学的表现难逃简单、迟缓、官僚、粗暴之嫌。学生们自发悼念死难学生,网上发帖表达对校方的不满,这原本就有一个信息饥渴的因素在里边。既然无从获取及时、权威的官方信息,则只能听任传言和小道消息。校园网不仅没能及时披露事件相关信息,对惊悸、愤怒的广大学生进行心理抚慰,反倒尽数删帖,学生的失望和舆论的群情激奋是可以想见的。
至于流传很广的河大学生“集体沉默”事件,现在尚无确凿证据表明河北大学确实层层下达了这样的“封口令”,能够认定的多是事故家属以及前往采访媒体记者的直观感受。看来,是否“封口”成了“罗生门”。不过,河北大学的作为和不作为,事实上已经在公众中间形成了控制舆论的印象。
从“我爸是李刚”被网络恶搞,到李刚、李启铭父子被传名下有5套房产,再到河大校长王洪瑞先生被曝学术著作大量抄袭……毋庸置疑的是,这一串事件也严重损害了社会的价值观,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反过来,更加深了、也放大了公众对撞人事件到底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焦虑。
其实,有关各方有许多路径可以选择。如果事件发生之初,河北大学、当地警方能够积极应对,及时披露事件进展的相关信息,以开放的姿态面对媒体和公众而不是语焉不详含糊其词,多一些平等的交流、沟通和疏导,少一些家长式的威权思想、鸵鸟式的集体回避,那么,这个事件很可能就会呈现出另外一种情形。只要能够通过正常信息渠道及时公开信息,则民间的情绪就不会郁积。
河北大学以及当地警方或许根本没有意识到,在网络时代,地方政府和官员屏蔽信息是徒劳的。不能及时公布案情,那么就会有无数的网民自己编织事件真相的“围脖”。案情早晚都要公开,那么何必等到事件闹大才公开?
现在,随着更高层面以及司法程序的介入,或可使得这一事件走向良性运转。虽然不能指望这份迟到的公开能够迅速平息舆论,但至少能够缓解一些公众的公正焦虑。能否实现正义,尚待后续的努力。
">先是学校的一系列处置令人不解,据河北大学的学生在网上披露,事情发生后,学校BBS上的议论被删,知情人被要求封口。虽然后来河北大学的发言人表示没有这回事,但媒体的质疑声依然不断。更微妙的是,在质疑声中,原先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的抄袭案又被翻了出来,这件被“新语丝”和“学术批评网”披露的抄袭案,涉及王洪瑞的博士论文,以及两本署名著作,据看过相关证据的方舟子讲,抄袭是成立的。抄袭跟撞人联系在一起,据说是抄袭案被披露后,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曾经求助警方,而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刚,可能正是被求助的对象。
说实在的,抄袭的认定很简单,只消有关部门肯出头,两个文本一对,结论就出来了。同样,在校园里撞人,目击者众多,车辆和肇事人当时就被扣下,是否交通肇事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认定也相当容易。但是,两个原本简单的事件,被扯到一起,却让人感到头绪纷繁,复杂得不得了。
显然,无论网上炒成什么样子,媒体有多少疑问,在权威部门没有出具可信的调查报告之前,这两件事的当事人的问题,以及两件事情的联想,都无法最终认定。但是,我们感兴趣的是,事情为何会变成这样?两件看起来不搭界的事,怎么会扯到一起?现在看来,原因跟抄袭案的过度朦胧不无关系。首先,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的抄袭案,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定不了案,该为此负责的教育部学术道德委员会为何迄今没有启动调查,为何这么长时间网上的传言不断,没有权威部门出来澄清?反而河北大学却要出面封杀网上的消息?校长动用警力传闻到底是真是假,有关部门为何不给一个说法?
本来很容易弄清楚的河北大学校长的抄袭事件,死活都弄不清楚,越传越奇,自然,在李刚门出来之后,两件都发生在河北大学的事情被扯到一起,就非常“正常”了。事实上,如果校长抄袭案还这样糊弄下去,那么,再传出什么新闻来,都说不准。而且,肯定令我们的校长百口莫辩,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网上也好,网下也罢,人们要的是真相。但是,真相恰恰为当事人有意无意弄得混沌不清。各种传言一个接一个出台,校长大人越是将之告到警方,人们就越是倾向于相信传言,因为,事情早就牵扯到了警方,警方已经成了有利益关系的一方。其实,要想把自己搞清楚也容易,先把抄袭案弄明白了再说。抄还是没抄,两相比照看一看就行,中学生都能做。当然校长可以提请教育部找专家,成立调查组,如果真的没抄,调查组谅也没这个胆子冤枉一个大学校长。第一件事弄清楚了,你跟第二件事的联系,也就清楚了。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原来“封口门”背后是“抄袭门”,原来校长是在“投桃报李”,也无怪乎河北大学的学生只能选择沉默,也无怪乎李刚之子狂妄叫嚣“我爸是李刚”。
一所高校的校长陷入“抄袭门”,本身就是令人羞耻的事,可竟然要通过警方介入摆平,并且几乎“成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校长如果涉嫌“抄袭”,在我看来,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用事实为自己的清白作辩护;另一条路就是主动辞职。可这位河北大学的校长却走了第三条路。一方面“发来身份证影印件要求删帖”,但却没有自证清白的依据;另一方面让警方介入。当事人称,保定警方人员曾介入该事件,调查几位被怀疑参与的举报者。当然,这位校长更没忘记在内部进行调查。据称,王洪瑞校长怀疑“抄袭门”事件的举报者是本校某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是让学校纪检部门对该学院进行以财务为重点的全面调查。纪检部门调查无果,王洪瑞斥责办事人员不卖力。2010年5月初,河北大学又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等组成的新的“调查组”,再次对该学院进行全面审查。
校长深陷“抄袭门”,本属于学术范畴,并不是警方的职责范围,没想到,警方居然一呼就应,可平时却在嚷嚷警力不足。公安局长的介入,无非是通过权力给举报者施以压力。当然,这些事以前都是暗中进行的。大学校长并没有因为抄袭而“下课”,这位局长的五处房产依然“滋长在暗中”。现在,这些都随着“我爸是李刚”而被丝丝剥落。这固然让人欣喜,然而,所有这一切却都是媒体和网友在独自忙活,监管部门竟依然保持沉默,这是最令人痛心的事。只要监管部门不回应,丑恶再怎么揭露,恐怕都无法动摇校长和局长的“权力”。
警方介入“校长抄袭门”充当什么角色?显然不是想秉公执法,而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法可执。莫非是想充当“黑社会”角色,以“威胁”来吓唬举报者,从而使这名深陷“抄袭门”的大学校长能够“全身而退”?想不到的是,大学校长这么快就找到了一个“报恩”的机会。然后,我们就从点点滴滴中解读出丑陋的真相。一言蔽之,校长和局长只不过是权力在互庇。只是,这种权力互庇还能“庇”到何时?
">“我爸是李刚”,其实已经显示了权力的全部奥妙。李刚能在某电视台露面并哭给全国观众看,本身就令人匪夷所思。无论管他鞠躬也好,干哭也好,似乎与案件本身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与其请李刚同志哭给全国人民看,不如请肇事死亡者的父母出来哭哭看,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而让李刚一哭,似乎反而是他们父子俩是受害者了,这岂非天大的笑话。有报道说李刚通过警方联系了某电视台才露脸一哭,而假如受害者的父母也当个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啥的,电视台岂非成了“赛哭大会”了?可惜,死亡者的父母大约无权无势,所以才有了李刚一哭的“独角戏”。
李刚是局长,我舅亦局长,国人的“我爸是李刚”似乎是一种传染病。说一句不中听的话,似乎这种病谁都被传染过,只不过有些人染病并快乐着,有些人企图染病而没有“病源”或者没有资格“染病”而已。
上幼儿园,“我爸是李刚”,那请进请进;上小学要找一个好学校,“我爸是李刚”,那好那好,请一个好老师教导教导;上大学时“我爸是李刚”,免考免考,请最好的教授传授传授;毕业了找工作,“我爸是李刚”,俺要去电视台工作,那好,请来当一个“官二代”身份的优秀记者。而“官二代”肇事者之外,哪一个人不是或多或少实践着“我爸是李刚”的翻版式语言呢?我爸是县长是局长是市长,肯定比“我爸是卖菜的”“我爸是清洁工”好使,即便是幼儿园里的孩子幼教老师也要先分出个三六九等来,中国人的关系网织得何等紧密,由此可见一斑。
《红楼梦》里的“护官符”联系着四大家族,没有这张“护官符”或者不熟悉这张“护官符”不实行这张“护官符”,就没有贾雨村的立足之地。今时的“我爸是李刚”,不过是历史的重演而已。
“我舅是局长”,我就可心横冲直撞,我就可以欺人太甚,我就可以踹坏你的车门甚至向你的头上砸拳头砸砖头,你能奈我何?有本事你舅也是局长来试试,有本事你爸也是李刚来PK。
“我舅是局长”,究其实不是直接受“我爸是李刚”的传染,毕竟河北保定离湖南还相隔着千山万水,而是古已有之,并且今日更发达之。这不是口头禅,而是升级版“护官符”“免死牌”。
">司法机构若要让人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垄断现场真实细节肯定是不信的,越缺少信息,越增加不信任。公共舆论机构不倦地希望采访受伤的另一名女生和现场目击者,不是去伤口上撒盐,宣示残忍。还原真相,呈现细节,才有可能预防不公。舆论的沉默和信息的垄断,是一切暗箱操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最佳社会环境,只有司法机构而没有公共舆论机构,法律公正的保障就是残缺的。
目击者的沉默,让媒体还原车祸现场真相的努力变得艰难。我们看到了保定警方保证公平的承诺,李刚父子涕泪横流的痛悔和道歉,甚至李刚父子在当地有五处房产,河北大学校长曾被指责涉嫌抄袭。但这些都不是车祸案的关键信息,李启铭喝了多少酒,在校园车子有多快,怎么开的,现场细节至今缺失,承诺和痛诲因此而显得苍白。
关于目击者的沉默,最初的消息说河北大学校方下了“禁口令”,但旋即被校方否定,而沉默依旧。
“禁口令”是无法想像的,如果堂堂一所大学这样做,那就是完全的尊严扫地,耻辱无文。我们不能指望大学在面对权力时有那种令人起敬的自尊和高傲,所以河北大学在车祸之后基本没有态度,好像只不过是一起普通车祸碰巧发生在校园,并没有受到舆论责难。“禁口令”,我相信大学还没有堕落到这步田地。
目击者的沉默,不能说应当尊重,至少可以理解。即便没有“禁口令”,沉默也会是必然,当然如校方解释的,是目击学生“自己的意愿”,但到底是一种良心反应,还是“条件反射理论”的现实验证,大家都很清楚。保定警方表示河北大学师生目前“情绪稳定”,如果沉默就是稳定,“道路以目”的年代才是真正的太平盛世。
不能指责目击者的沉默,不能怀疑他们的良心和道德水准。你可能敬重历史上那些说出真相和真理的无畏能士,他们在现实中被打击摧残,被捆绑在火刑架上炙烤,才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但我们都知道,“沉默的大多数”才是历史的最庞大群体。
我们可能不会对一个县区公安副局长的权力能量噤若寒蝉,可是面对更大的真相和问题,我们大多数人和他们一样,都是沉默者,虽然你知道,你有态度,但你并不选择说出来,至少你不选择公开身份的表达。虽然打击并不总是如期而至,但你总是得有些安全的考虑,这就是现实。
如果车祸不是发生在河北大学,那些沉默的目击者,或许也会有鲜明的态度,变成网络上隐匿的表达者。如果同样的事件发生在自己身边,那些隐匿的表达者,或许大多也会变成公开的沉默者。
公开的沉默,隐匿的喧嚷,交织成传统社会形态和网络技术时代并存的当下现实。围观对抗沉默,鸦雀无声没有可能,信息控制日益艰难,这是时代的利好。但公开说出真相不需要百倍勇气,良心不用受到沉默的煎熬,还不是这个时代的特征。
">此前,央视播出了李家父子道歉的场面,两人都失声痛哭表达悔意歉意。对此,死者陈晓凤的哥哥认为,这更像逢场作秀,“这种道歉我不能接受。”他还表示电视只采访李刚父子,并未采访受害者家属。他只希望肇事者能得到公正审判。
让“肇事者能得到公正审判”,相信这不仅是受害者家属的私人意愿,也是每个追求社会公义的公民所希望见到的。因为,自“我爸爸是李刚”横空出世之后,这起交通肇事案,已成为公共事件。其意义远超出了受害者家人朴素的“善恶有报”论,而是有点类似司法中的“影响性诉讼”。肇事者能否受到公正裁决,能从司法意义上多大程度地还原公平正义,这都直接关乎民众的道德和法治预期。从这个角度上讲,假如受害者家属和肇事方暗地达成交易,还未必能满足民意的正义诉求。去年胡斌案传出的113万赔偿金,就一度激起更大的舆论风潮。
这个现象也值得探究:民众并非看热闹不嫌事大,而是有一种参与后的失落感。因为不管是胡斌案还是李刚门,剥离当事人的身份背景,本都是一般性交通肇事案。它们之所以能发酵成公共事件,就在于事件中异常刺目的“富二代”、“官二代”标签。
这些标签不是某个受害者临时的维权智慧,而是在公共媒介介和民间语境中长期存在的,民众耳濡目染后早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当肇事者嚣张言行契合那些标签的意蕴,就激发了民众正义感,关注效应经过网络放大,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热心声援下,假如双方花钱私了,围观的民意自然有挫败感和失落感。
因为好不容易形成的民意合力,本来有望推动这些事件朝司法公正方向迈出坚实一步,成为有标本意义的影响性诉讼的。进一步讲,假如这类事件都能得到公正的法律审判,作恶者都能对法律心存敬畏,而非肇事后还叫嚣恐吓,那么上述“为富不仁”或“跋扈猖狂”的“X二代”标签就能渐渐褪色。而只有一个成年人闯祸后,首先想到的是承担责任而非自己爸爸是谁,法治社会才真正可期。
可现实并不理想,强调民意的作用,并不是希望舆论绑架司法,民意左右审判。因为一句“我爸爸是李刚”就带出“五套房产”乃至“论文抄袭”,这让人们看到有太多不公不义的暧昧需要调查澄清,而这又只能加剧人们的义愤或恐惧。于是,公众只能一次次悲哀地发问:为何一起简单交通事故,一定要群情激愤发酵成公共事件,才让人看到一点公正解决的希望呢?昨日新闻还说,肇庆强拆关公像和湖南夜郎计划在民意反对下,仍如期启动了。民意纵然滔滔,分量其实有限。假如保障司法公正、社会正义还需太多偶然的附加条件,那要说民意真能在此类事件中操盘,是否有些自作多情呢?
">10月16日晚,22岁的李启铭醉酒驾驶,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上两名女生,造成一死一伤。肇事者没有停车,被学校保安和学生截住后喊叫:“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他的父亲李刚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
网友“自鸣钟”说:李刚儿子的一句话,“激发了中国人隐忍在心中的痛”。猫扑网发起“我爸是李刚”赛诗造句大赛,参与者迅速过万。“考试不及格,我爸是李刚;工作没着落,我爸是李刚;出门闯大祸,我爸是李刚……”从古龙版、李商隐版、阿基米德版、抒情艾青版,到特仑苏版、电视购物版等,一段段“恶搞”的赛诗造句似嬉实悲。天涯社区管理员应剑群分析:网民以插科打诨、打擦边球的方式围观,以一种娱乐犬儒化的姿态,表达了对个人权利得不到保护的高度关注。在“互动百科”网站,网民自撰词条“‘我爸’时代”,指出某些“官二代”不可理喻的言行逻辑,其实“脱胎”于“官一代”。如果生活中“李刚”能善待自己的权位,约束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儿子又怎会撞了人还不当回事?
另据媒体报道,网帖爆料李刚父子在保定市坐拥5套房产,又引起了网民新一轮质疑。网友“下岗工人”提醒:杭州“欺实马”事件中的肇事者胡斌作为“富二代”,李启铭作为“官二代”,分别对应着贫富对立和官民对立。网易苏州网友呼吁:“社会要和谐,就得让平民感到公平正义。”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但东方早报网特约评论员王琳指出:肇事案发生地恰恰是李刚所在单位的管辖区域,瓜田李下,公众难以相信警员能够有效地抵御种种干扰,建议启动异地调查,检察机关提早介入,全程监督侦查行为是否合法。
知名博主朱迅篧在天涯博客中想得更多:李启铭不过是呆霸王薛蟠一类人物,更可怕的是社会的特权化倾向,“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更为开放、鼓励竞争的政治体系。
恩格尔系数反弹和国企前高管月入9万养老金
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称,我国的恩格尔系数(食品占家庭支出比重)反弹,从37%左右回升到40%,意味着“人们生活的富裕程度下降”。网上有白领主妇晒账本:“去年8月22日,我们买菜花了8元钱,今年8月22日,我们家买菜就花了25元钱。”
而国家审计署发现:国有金融企业新华人寿为47名高管购买了高额养老金,其中前总裁退休后每个月领取9.28万元。西安网友“唱歌的石头”惊问:“什么叫贪得无厌?自从权力成为资本以后,一切过分之举都不再过分!”网友“一路向北”无奈地叹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当然知道游戏怎么玩,这一个被你知道了,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呢。”
凯迪社区网友“高人”撰文解读当下中国社会的怨气:一是“怨”不均,二是“气”人有。“不均”不仅是指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更在于发展机会不等,世袭罔替;“人有”是指那些“为富不仁者”,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违法经营,“气”人有既不是小市民的嫉妒,更不是穷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概“仇富”,而是一种“正义的偏好”。
还天堂里的谭千秋一份宁静
近日有帖文和报道称,当初媒体报道四川汶川地震中东汽中学英雄教师谭千秋救出4名学生,可能并不确切,但也不否认谭千秋遇难时“那个张开双手趴在桌子上的姿势”。
搜狐网友叹息:这样的报道无异于“翻棺验尸”,读后“实感心寒”,谭老师救人完全是发自良心的本能反应,并没有想得到英雄的称号,他不能对后来的报道和表彰负责。网友“用大炮打蚊子”强调:谭千秋作为一个大人,应该有能力抢在孩子之前跑掉,不是有个“范跑跑”吗?石家庄网友愤愤不平地说:“哪怕一个也没救出来,谭老师也是英雄,所有在危难关头没有逃跑,而是守护自己学生的老师都是伟大的人!在那种情况下谁会刻意摆个雄鹰展翅?”
在地震后的混乱中,媒体未能仔细核实救人的细节,还可能编造了谭千秋在废墟下鼓励学生的对话,令人遗憾。网友“迷糊人”认为:“谭老师做得足够好了,为什么还要夸大?媒体是不是该反思一下?”
更多的网友恳切陈词:“还天堂里的谭老师一份宁静,也还他的家人一份宁静。”搜狐网友“飘柔一刀”提醒某些热衷揭黑的媒体:“真正造假的,是震区教学大楼的钢筋!”网友“酬劳酒”呼吁:“这个人心涣散的社会,需要树立那么几个形象,来凝聚力量。”
鲁迅文学奖引发“羊羔体”争议
10月19日,鲁迅文学奖评选结果公布,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的诗集《向往温暖》摘得诗歌奖。作者的身份和诗作水准引发争议。有网友挑出车延高以“白话手法,零度抒情”描述三位女性的诗篇,调侃是口水化的“羊羔体”。腾讯网友批评:“鲁迅的文章一般都很犀利,现在却给一些脂粉作品发奖,鲁迅的坟上早已没有花环。”
也有网友肯定:车延高笔下另一些诗篇观察民生、体恤百姓,不乏拨动人心之处,是个“真性情的武汉人”。北京网友“火铭神”提醒:想想历史,许多文学家不都是当官的人或想要当官的人?网友“三生石”在车延高博客留言:“自你获奖后,便出现了很多不公的评论。说实话,这其实并不是针对你的诗,而是针对你的官帽,这就是现今社会‘官’在人们心目中的定位与形象,也是矛盾。”
曾颖在博客中分析:获奖的争论宣泄了人们“对当下主流文学圈的失望”,提示远离血性与尊严,远离对世间丑恶鞭笞的“糖醋文学”是不受待见的,而这“显然不是一个车延高所能承担的”。网友“四一”尖锐指出:“其实不是纪委书记和鲁迅文学奖的差距大,而是鲁迅文学奖与鲁迅的差距大。”网友“羽戈”在天涯博客里设问:如果鲁迅先生活到今日,能否获得鲁迅文学奖呢?
天涯网友“矿泉水平”叹息:我不反对车延高的诗,一位纪委书记,在官场出现大面积贪腐的时候,不是靠反腐获奖,却靠写诗获奖了……难道,不好笑?
印度禁止驱赶街头小贩
10月20日,印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街头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需要贯彻一项成文法来规范街头小贩,而非打压。”这一天被印度民众自发命名为“街头小贩日”。《印度快报》批评城市管理机关对小贩充满敌意,建议“将非正式经济部门融入整个宏观经济发展中”。
此前,为了迎接英联邦运动会,印度大量街头小摊贩被驱逐。腾讯网友纷纷议论:“运动会重要还是生存重要,对印度肃然起敬。”“可怜的印度政府,连几个小商贩也可以欺负它。”“人家虽然穷但活得有尊严,原来印度没有城管啊。”网友“东方石”祈祷:“美丽的城市啊,何时让我们的小摊贩也觉得美好?”
">“李刚门”已经发生很多天了,但父子二人面对媒体的落泪道歉,已经不能削减“我爸是李刚”带来的“杀伤力”。对权力的批判、对人性道德的拷问、对司法公正的期许,都成了“李刚门”的题中之义。原本一件很普通的酒驾肇事逃逸案已经变得错综复杂,真相愈发扑朔迷离。到底由谁来关闭“李刚门”?
目前,李刚已经表示将全力配合救治伤员,竭力履行对受害者的赔偿安慰工作,“能够协商解决问题,就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按照法律程序走”;而关于对李启铭的处罚,有网友建议“异地受审”,但保定市公安局表示,“保定警方一贯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涉及到谁,警方都将依法严肃惩处”。“积极赔偿”、“司法公正”这两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落实程度如何,依旧需要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和监督。
除此之外,要想彻底关闭“李刚门”,还必须跳出“李刚门”本身。这起酒驾肇事逃逸案之所以引起如此之强的“舆论地震”,既出于人们对“官二代”飞扬跋扈的痛斥,也是公众反腐知情权“饥渴”的产物。
李刚父子到底拥有几套住房、校长“抄袭门”是否属实,这些疑问都亟待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给公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否则,“李刚门”是很难关闭的。
">电影中证人都不易,在现实的中国往往更难。比如我如果成了目击者,难保不会在看到撞死人都不停车还叫嚣“我爸是李刚,你们有本事去告”之后冲上去,再一不小心冲动一下,然后感受到公安局发言人所称的“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如果不是目击者,我大可对“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这种文学性的语言一掠而过,将校园新生生命的殒去视为成千上万交通事故中的普通一件。如果不是目击者,我就不用理会河北大学老师所作的类比:出了这种事不能全怪学校,“国家一直下大力度抓矿难,照样有很多砸死人事件”。无法理解上学如下矿,不用期待以后国家也要发布个法律规定:大学校长要像幼儿园老师一样负责手拉手带学生一起走路,一起上下课,保障校园安全。
其实,这还不是最大的万幸,最大的万幸是不用忍受心灵的折磨。《广州日报》报道,有目击现场的学生正在受到家长要求不管闲事和内心道德之间经历着煎熬:“我妈已严令禁止我再管这事,但我没办法让自己的良心受煎熬!晓凤惨白的脸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我若不管,我怕我会夜夜被噩梦缠绕!晓凤、晶晶都是我所在社团的部员,她们甜甜地叫过我学姐。”还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记者:“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露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记者话筒塞过来,我到底是要替死去的同学说几句话,还是要听学校和父母的嘱托保持沉默?读个大学,自己家里都不容易。就业本来就困难,再干点给学校领导找麻烦的事情,给我个处分都算是从轻发落。从比干屈原,到遇罗克张志新,中国文人历来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这种向来是夜半临深池的悬乎事,更何况还要面对管理当地的“为人从政口碑都不错”的李刚副局长。我觉得如果我是目击同学,在经历这番思前想后辗转反侧后,会不会郁怒伤肝,忧思伤脾,然后整出一身病来?想了这么多,还是觉得万幸——还好我不是目击者。上海 赵玉成
">权力扭曲到怎样的地步,才会营造出一种令人性泯灭、进而敢于挑衅刑律的幻觉?“李刚”的儿子,为公众思考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激愤的范本。撞了两人,逍遥地逃逸,还有心情接女友,被群众拦下后高喊“我爸李刚”——— 常理而言,这些细节无非昭示着这样几个逻辑:一者,当事人已将撞人当做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逃也无须逃,才有心情该干吗干吗,接着还敢原路返回;二者,就算撞死人,你们申诉的本事也大不过“我爸李刚”,所以,心里有谱,自然姿态就比较安逸。
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就在“官二代”的叫嚣与匪气里,反弹起激烈的民意,进而上升为公共事件。是非对错无须赘言,新闻背后上万的跟帖早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我们惋惜于年轻生命的不幸,谴责于肇事者的冷酷,但民意纠结于此间的节点,也许并不在于此——— 更在于背后的追问:人命关天的事情,为什么儿子认定“爸爸李刚”能“搞定”?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若要坚定这个悖谬的信念,需要多少“例子”常年佐证?需要多少“经验”确立这个价值判定?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包天价烟,揪落了周久耕。那么,“我爸李刚”的宣言里,何尝不是充斥着令人浮想联翩的意味?“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 这话太值得权力监管部门玩味了。在这样的语境下,“我爸李刚”不啻于一封举报信:一方面,它借由“儿子”的口张狂而出,说出了“爸比法大”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它以反民众、反人性的口吻乖戾登场,连生命都无所畏惧,显摆着权力通行证之鬼魅。
如果说,“官二代”在入职等事件上的VIP特权还有似是而非的犹疑,那么,在撞人后如此泰然嚣张的姿态,已经明确无误地威慑到公众的生存权益。谁也不知道他(她)的车会开到哪里去,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于“在校园内飙到一百迈的疯狂”,与其说是公众在关注不幸女生的命运,不如说是对权力失控的惊恐,以及那种深入骨髓的唇亡齿寒的感觉。
交通事故上的细节固然有待澄清,但这起公共事件上的核心问题当在于“我爸李刚”的叫喊。听懂此句的弦外之音,并且按图索骥般掘进交通事故之外的权力图景,也许才不枉费官二代的这一嗓子耿直。期待职能部门能对 “我爸李刚”保有起码的敏锐嗅觉,进而对民意悬疑给出令人信服、合乎情理的解释。(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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