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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真能监督“县委书记”吗?
www.fjnet.cn 2010-05-11 09:02  言殊 来源:青年时报    我来说两句

湖南邵东一网名为“顺风逆流”的网友发帖称最想监督县委书记,该县县委书记周国利“回复”称“愿意接受监督”。(5月10日《潇湘晨报》)

尽管“顺风逆流”否认这是“和政府合起来炒作”,但从整个过程来看,“顺风逆流”的表现更像是县委书记的粉丝,而不是一位公民;而县委书记的回应,则仿佛是在接受媒体采访自己的先进事迹。不能否认这确是一次网民与县委书记之间的“互动”,但扯上“监督”二字,就未免扯得太远了。“监督”的本质是对“权力”的“监督”,而这位“顺风逆流”却不过出于对县委书记的景仰,渴望了解书记抽什么烟、读什么书、有什么业余爱好、会什么体育运动、平时上不上网……完全不涉及权力的运行。

我无意否定周国利书记“欢迎网络监督”的胸襟与诚意,但周书记的胸襟与诚意显然还无法通过这次“网上互动”得以验证,毕竟,与其说网友“顺风逆流”是在表达“监督”,不如说是在表达赞美;当然,我也无法想像假如周书记面对的是一个批评或者说攻击自己的帖子,反应又将怎样———会不会“跨省追捕”呢?这同样无法验证。只是在我看来,网民对县委书记的监督,以及书记是否接受监督,都不应取决于书记是否“欢迎”与“接受”,而应取决相应的制度。以人情而论,没有人愿意接受“监督”,“接受监督”总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而以权力监督应有的伦理,则唯有强制性的“监督”才会对被监督的对象产生作用,也才能让监督的意义得以实现。

毋庸讳言,目前在相当多地方,网络民意的自由度尚需取决于当地领导的开明程度;领导的开明并非唯一的前提,更关键的是网络民意不能对当地领导的个人利益构成威胁———否则,即使原本开明的领导也会变得不开明起来。无疑的,公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的权利,应有相应的制度加以保障,而不能指望“领导”的开明;而这个制度,如果可以比作一个工程,工程的庞大与复杂令人望而生畏———比如,要让县委书记失去对批评者“跨省追捕”、“判刑”的能力,就必须让其失去对于当地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如臂使指的权力。当我们的人大尚无法对县委书记的权力构成监督,网民难道就可以吗?

网络兴起,于是有“网络监督”,于是人们争相讨论如何落实、保障“网络监督”,如何约束“网络监督”,而忽视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网络监督”只是一种监督形式,或者只是一种“技术”上的提升。技术有技术的意义,但一般而言,技术的意义很有限,技术的革新无法代替制度本身的革新;当公民通过其他比网络更为原始的方式表达意见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时,那么所谓“网络监督”也同样是虚无缥缈的。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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