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住房保障法》能成为及时雨
www.fjnet.cn 2010-01-31 09:03 冯海宁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住房保障法》如果明确了公民居住权,其意义等于是启动了二次房改,是对住房过度市场化错误的一次彻底纠正,确立以“民生”为核心的新住房供应体系。相信有了《住房保障法》护航之后,无论是公民的幸福感,还是政府的责任感,必将有大的提升。
很多人认为《住房保障法》是为保障性住房而专门立法,这可能是误解。不可否认,保障性住房是这一法律的重要内容,但《住房保障法》的内涵更广,比如说,没有机会住进保障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的居住权也应通过中低价商品房得到保障,即《住房保障法》应该以保障公民居住权为“核”。
对住房保障的范围,王振民介绍,目前已经明确的是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纳入到里面,正在研究是否纳入公租房,但暂时不考虑限价房。我以为,既然公租房、限价房有保障属性,也应纳入其中,住房公积金也属于住房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应考虑纳入《住房保障法》。
《住房保障法》能否早日出台、有效实施让人忧虑。因为保障住房建设需要大笔投入和管理,保障不力还要被追责,所以《住房保障法》立法过程中不排除存在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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