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吊车“碰”了私家车
保险公司表示,驾驶员没有操作证,不能赔付商业险
律师称,驾驶员无违规之处,保险公司拒赔应给出法律依据
近日,临海的柯先生向本报维权记者反映,他的一辆吊车由于在行驶过程中“碰”了路边停放着的私家车,需要赔付6000元的修理费,但保险公司只愿承担2000元的费用。同时,保险公司给出拒绝赔付的理由也让他觉得有些牵强,为此他想讨个说法。
吊车“碰”了私家车,柯先生要赔6000元
柯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临海组建吊车队已经有近10年的时间了,一直配有两名工作人员。
“一个吊车操作员是有操作证的,另外一个是司机,有A2驾驶证,可以驾驶这种车。我们一般是由驾驶员将吊车开到工地后,再由操作员进行具体操作。”柯先生说,今年4月份,车队里的一辆吊车在路上行驶时,不小心“碰”了路边停放着的私家车,“我的吊车没什么事情,不过私家车需要维修。”
柯先生说,当时他们立刻打电话叫了交警,因为车子已经投保,所以同时还叫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勘察事故现场。
“这件事情的责任比较明确,由我们来负全责,交警也下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柯先生说,私家车维修费用是6000元,5月份,对方车主将维修单等相关资料交给他。
6000元变2000元,赔付结果让柯先生有些意外
柯先生说,在整理好所有相关资料之后,他将这些资料交给了吊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柯先生的账户收到了保险公司打进的2000元钱,之后,他又接到一个来自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的电话。
“他跟我说,交强险的2000块钱已经打进我账户,但是剩下的4000元商业险,保险公司不能赔付,而不能赔付的理由是因为吊车上的驾驶员没有操作证。”柯先生说,当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也向他要过驾驶员的操作证。“我跟他说了一下车子的情况,他表示能够理解。”
在得知剩下的4000元无法赔付时,柯先生拨打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电话。
“结果是该公司椒江分公司给我打了电话,说了解一下这个事情,但最后还是以驾驶员没有操作证、省公司不同意赔付为由拒绝了我的赔付要求。”柯先生说,后来他又打了一次电话,要求保险公司给出书面的拒绝赔付说明,但保险公司至今未答复。
“如果保险条例中有具体规定,我违反了规定,那么我自己支付剩下的4000元也没有关系。”柯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