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部署了四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按照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和简化税制、正税清费的原则,《意见》部署了以下财税体制改革任务:
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
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
“营改增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营改增改革自2012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今年扩大试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扩大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二是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刘铮)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