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8日讯(记者 晴沧)日前,中国网财经中心接到上市公司雅化集团(SZ:002497,改制前名称为“雅安化工厂”)51位退休职工的联名举报,称雅化集团管理层在2001年雅安化工厂的改制过程中“侵吞职工‘应付工资’1095万元,并将其中500万元用作了改制中管理层收购国有股权的出资款”。
记者随即就此事联系了雅化集团证券代表翟雄鹰,翟雄鹰表示:“改制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能光看单笔资金的用途”,同时,雅化集团在改制中对上述1095万元资金的使用是合法的,“是得到市政府、省政府及(上市)保荐机构批准认可的。”
翟雄鹰同时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由于改制时雅安市政府不能支付解决职工身份转换(从国企向私企转换)而产生的成本,“当时企业曾将部分实物资产转化为货币资金,用于解决职工身份转换等一系列问题的安置。”
据了解,成立于1952年的雅安化工厂原属国有企业,2001年9月,经四川省雅安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改制为私营企业“雅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国有股权由原雅安化工厂厂长郑戎(现为雅化集团董事长)等管理层共同出资购买。
经过9年多的发展,原雅安化工厂“雅化集团”于2010年8月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以生产工业炸药、雷管等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代码002497;雅化集团IPO发行价为30.5元,上市首日大涨31%,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其市值约63.9亿元,第一大股东雅化集团董事长郑戎持股占比约21.51%。
1095万元“应付工资”前世今生
4月中旬,原雅安化工厂退休职工代表吴女士从四川雅安来到北京,将厚厚一叠举报材料放在中国网财经记者面前:“雅安化工厂全体职工多年积累的1095万元职工‘应付工资’在2001年的改制中被管理层巧取豪夺了,几十位退休职工现在只能靠每个月几百块的社会基本养老金过日子,生活困难。”
吴女士交给中国网财经中心的举报材料显示:这1095万元职工“应付工资”,是“雅安化工厂1988年到1998年”这10年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每年从1000多名职工的工资总额中按比例提取”、从“各种奖金中扣除部分奖金”,以及“多次应调工资而未给职工调”,积累下来,用于企业“求生存、共发展,以丰补欠(歉)”。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规定,这1095万元‘应付工资’应该是所有雅安化工厂职工的‘工资基金’,但却被雅安化工厂原来的领导班子给盗用了。”吴女士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
而据四川省雅安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关于《雅安化工厂改制中遗留问题处理的请示》的批复”(文件号:雅市企改[2002]18号),这1095万元的最终去向是:“冲减福利费赤字248万元”,“剩余的847万元,按市级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项目,用于弥补你厂改制中由于多种情况变化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和解决原改制时未预测到的重大遗留问题”,“解决上述问题后的余额18.54万元,鉴于已是实物形态的资产,同意新公司向市财政一次性出资10万元购买后,国家对该项资产‘应付工资’不再享有所有权。”
吴女士认为,雅安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上述批复,不但不符合改制时的实际情况,也与国家法规、四川省关于国企改革的规定相抵触,“是无效的、违法的”,“首先是对‘应付工资’的国有资产定性不合法;其次是‘应付工资’用途不合法;其三是2002年改制后的私营企业使用改制前的国有企业身份和公章向政府打请示,程序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