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315消费维权> 消费警示 > 正文

警惕“免费赠送”陷阱

2015-02-26 15:23:00 贾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林诚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接到多位老年消费者投诉,称一些公司打着免费赠送产品的幌子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后非法敛财,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发出消费提示,警惕“免费赠送”陷阱。

2015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经常接消费者反映,有些公司租用商务酒店作为活动场地,打着厂家开展宣传活动免费赠送产品的幌子,骗取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信任,进而非法敛财。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类欺骗手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短期租用商务酒店举办活动,并且不登记任何信息,受害者被骗后无从追溯;二是在工商检查中,行骗团伙出示外地营业执照、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给查处带来困难;三是往往以送产品并返还押金的形式骗取消费者信任,而后由小到大,不断增加押金额度;四是多为短期活动,当受害者发现被骗后,活动已经结束,人去楼空。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形式的“免费赠送产品”活动,特别要警惕“先交押金,送产品再返押金”陷阱。

记者同时获悉,2015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两条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息5146件,受理消费者咨询281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2.68万元。

(贾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