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读 1.需要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买房人,可以向交易保证机构申请资金监管吗? 答:可以。交易当事人需监管贷款资金的,应由交易保证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贷款银行将贷款提前发放至交易保证机构专用监管账户,交易保证机构收到全额监管资金后开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专用账户滞留期间按照银行同期储蓄利率计算利息,利息随同监管房款支付给收款人。 2.到哪里办存量房资金监管? 答:交易保证机构在岛内外各行政服务中心均设有资金监管受理网点。窗口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住房担保窗口;窗口二: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4窗口;窗口三: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26窗口;窗口四: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五: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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