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海沧要给电商发放补贴了。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海沧区已经出台了《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若干意见》,每年将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这次海沧所扶持的企业必须是在海沧区注册登记并纳税且已纳入统计的企业;享受资金扶持企业必须遵章守法。而且所有企业都必须是电子商务企业,即利用因特网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交易或提供相关服务、独立核算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根据意见,电子商务企业年纳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自入驻海沧区起前2年,海沧将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50%给予奖励。 对开展电子商务首次年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海沧则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而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业务的企业,成功孵化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并在海沧区落户,被孵化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海沧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与此同时,海沧还将给电子商务园区、楼宇发放补贴。电子商务园区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含)以上,上年度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50%(含)以上,且入驻企业数量每万平方米达到10户(含)以上;或者楼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上年度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50%(含)以上,且入驻企业数量每万平方米达到15户(含)以上的,海沧将给这些园区、楼宇发放补贴,每达到1万平方米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最高可达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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