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市将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 企业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减免、返还部分涉企收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由14%调整为13%,减征后涉及个人的保障待遇保持不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企业一年累计缴交住宿业价格调节基金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返还等。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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