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女子诈骗潜逃10年落网 曾向他人借款200多万元
明知自己无力偿还,福安甘棠女子郑某以高息吸引方式向他人借款百万元。8月14日,一起发生在10年前、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的重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郑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涉案女子郑某今年40岁。去年9月份,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受害人倪某报警称,其被朋友郑某诈骗90万元。接到报警后,福安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据介绍,警方经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郑某曾在2006年因投资矿山生意,向受害人黄某借款40万元后,因无力偿还,遂编造自己养殖鳗鱼生意,并以高息吸引的方式向倪某借款90万元、陈某借款90万元、李某借款30万元。2014年9月,嫌疑人郑某知道自己无法偿还所欠巨款后,便在案发前逃逸。民警在发现犯罪嫌疑人逃逸后,始终不放弃对郑某的追踪,但因郑某已逃往马来西亚,案件一时难以侦破。 据了解,近日,办案民警在获悉郑某已回到宁德,并在蕉城区出现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实施抓捕。经警方缜密布控,于8月14日下午在蕉城区长兴城附近将郑某抓获。 目前,因涉嫌诈骗,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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