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十二年免费教育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纲要》指出,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要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纲要》提出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如期脱贫;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加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中去,通过劳动过上更好的生活。三是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效益,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全面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四是制订修订残疾人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法规,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依法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五是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新的动力。六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促进科技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改进残疾人证发放管理等基础工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纲要》要求,各地区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或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并将《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将《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