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0日讯 福建省委、省政府一直不遗余力地把教育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特别是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一项接着一项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实现了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普通高校的全面覆盖。
2008年春季以来,福建省城乡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农村地区实行了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住宿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城市地区实行了免学杂费政策。这意味着,农村地区小学阶段每生每年减免和补助270元,寄宿生770元,低保寄宿生107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减免和补助420元,寄宿生1020元,低保寄宿生1620元。城市地区小学阶段每生每年减免180元,初中240元。
福建省还实行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生补助1200元,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
在中职教育阶段,福建省对一二年级所有全日制公民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每年惠及学生近22万人。同时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除学费。从2011年秋季起,福建省还将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20多万名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免除学费;二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免除学费。
高校资助政策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高校助学金补助标准升至贫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和特困生4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同时,福建省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此外,今年起,福建省还将对低保家庭幼儿入园进行保教费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三年补助3000元。
根据目前政策,从学前到普通高中15年,农村普通家庭孩子每生可享受政府免费和资助76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费和资助11280元;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21780元。如果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就读中职学校的话,可享受免费和补助的金额还更多一些,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免费和补助金额可高达2.5万元。
据了解,仅2010年,福建省财政投入约9亿元用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投入22.58亿元用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