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延安育英中学现全国首例“学生污染费”罚单,一学生因抽烟被处罚款400元。对此,学校回应称,该处罚确实没有相关依据,但初衷是为了教育学生不要抽烟,罚款会在家长会上如数交给家长。(9月24日《华商报》) 中学生在校园抽烟,近年来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校园公然抽烟,无论是按照校规校纪还是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都应该严厉禁止。为了达到震慑效果,育婴中学对抽烟学生施以400元的“污染费”处罚不仅过重,而且缺乏充分的依据。 “污染费”一说太过夸张,这么严重的处罚有点巧立名目的罚没经济之嫌。从法律效能来说,学校对学生烟民也没有处罚权,显得有点有权“任性”。再说,作为学生不等于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公民,他们经济来源都来源于父母,那么罚学生出钱就几乎等同于是罚父母。如果有钱挨罚的家庭学生,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肆意照抽不误呢? 很显然,实行经济处罚并不能达到真正的教育目的。利用“经济制裁”来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其实是一个老话题,多年来在许多学校也实行过。学生迟到了要处罚,乱扔垃圾要处罚,乱涂乱画要处罚,成绩退步要处罚,抽烟要处罚……这个新闻并不是新闻,要说“出彩”之处在于“填补罚款史上空白”。 金钱并非万能,罚款不能代替教育,说白了仍属于教育懒政范畴,是一种不负责任做法。面对学生抽烟只能以教育为主,而非处罚震慑,教育的惩罚并非变相体罚,更非经济制裁。对抽烟学生,应该施以真正的教育手段和教育途径。比如可教给学生抽烟的危害知识,带领学生参观因烟致病实物图片展览,进行科普教育。还可从一个人的风度与修养,社会道德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审美教育,让学生自觉自律戒烟。 其实最好的教育是教师的身教。作为老师,要学生禁烟,那么自己要首先做到戒烟。一面要学生禁烟,罚“污染费”,一面老师带头吞云吐雾,快乐逍遥,又如何说服学生?如何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去年,全国性禁烟令拟出台,要求全员参与全面控烟,作为担负教育职能的学校老师是不是更应该言传身教学生好好禁烟呢? |
相关阅读:
- [ 09-09]高铁禁烟还应当戳中“违规者”痛点
- [ 09-07]禁烟重地的医院咋成了“吸烟重地”?
- [ 08-03]禁烟令“烟消云散”源于执法不给力
- [ 05-27]禁烟可以“最狠”,“家规”岂能盖过国法?
- [ 04-14]早该来一场全民参与的禁烟战
- [ 01-07]对中央禁烟令,四省区为何当成耳旁风?
- [ 01-07]应让纪委来抓领导干部“禁烟死角”
- [ 12-11]公共场所禁烟不妨学“热炉法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