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古墓可以藏秘密,卖地不能藏猫腻

2015-08-31 17:44:27 曹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花近8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买地欲建高档别墅,结果意外发现地块竟然紧邻越国古墓,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无法继续开发。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及平水镇政府告上法院,以被告违法、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并赔偿损失,诉讼标的总金额达1.2亿余元。日前,此案在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承认确实没有告知,但称未告知的理由是“和开发建设无关”。(中国网)

这两年,许多地方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地方政府卖地成了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土部门的压力可想而知。能把一块地卖出去,对国土部门是一大考验。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成功地把一块紧邻越国古墓的地块推出去,应该是相当开心的。假如他们一开始就告诉开发商这块地块右侧的山体内部为越国古墓,想买来建高档别墅的开发商估计得掂量掂量,也许这桩买卖就做不成了。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如果开发商的建设跟越国古墓井水不犯河水,双方可能就相安无事。偏偏半路杀出个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工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让国土柯桥区分局和平水镇政府陷入尴尬的境地。

假如国土柯桥区分局事先跟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沟通好,对该地块的征用、规划和建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开发商一直蒙在鼓里,或许还会相安无事,受伤害的是无辜的古墓。文化广电部门能在关键时候站出来,履行自身的职责,这是应该点赞的。不因国土部门卖地难就配合他们、网开一面,这样的务实作风确实难得。

相比之下,国土部门承认确实没告知紧邻古墓,给出的理由是“和开发建设无关”,显然不是务实的态度。这么敏感的事情,和开发建设是不是无关,应该由开发商说了算,而不是国土部门说了算。特别是,没有跟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好,就把地块卖给开发商,这种做法有点冒险。

在文物部门发出停工令开发商停工后,柯桥区国土局和平水镇政府还一直催促开发商加紧开发施工、开工建设,否则就追究违约责任。可见两家单位并没有认识到自身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文物保护部门已经要求必须立即停止挖掘作业,两家单位仍然希望开发商继续开工。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做法实在不可取。

《文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中更明确“今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各个项目,应当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区或者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如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在这些地方选点,事先必须征得文物部门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的同意,没有取得正式批准文件,不得征地。

古墓可以藏秘密,但是,卖地却不能藏着猫腻。当国土部门和开发商互相提防、互相猜忌,生怕中招,这对地方招商、发展经济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尽管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但是,也不能就此急躁起来,无视法律和相关规定。和谐、法治、诚信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做好工作的安身立命之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