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人行道,私设停车位,南宁市大沙田一酒店底气十足的解释是,已经和城管沟通好。“居然有这回事?”11月14日接到举报后,良庆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酒店说法子虚乌有,要求该酒店在一星期内恢复原貌。(11月15日 《南国早报 》) 如今,习惯散步的人会经常遇到一种情况,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就会被突兀的停车位拦住,不得不绕行到马路上。好好的人行道,改造成停车位,虽然利己---便于酒店、商场吸引有车一族消费。但也是在伤害公众利益。试想,把行人逼到马路上行走,安全如何保障?更何况,人行道还附带着盲道等功能,突然断头怎能“帮盲”?显然,私设的停车位已成为城市的一个“安全伤疤”。 正因私设停车位,破坏了人行道的公共属性。所以,施工方往往会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然而,让人诧异的是,该酒店居然强硬的叫嚣,“这块地方是城管批给我们的。”言下之意就是,停车位不是非法私设,而是和城管沟通的结果。甚至,在城管部门在每辆车上贴单,警示违章停车。酒店依然不屑一顾,“单上又没有说要罚款”。 酒店为何如此强势?一方面缘于执法的“脆弱”。试想,只贴单不罚款,能吓唬住主意大的酒店么?另一方面是,如今侵占人行道非常普遍,法不责众。譬如,服装店把衣服放到人行道上卖,一些小吃部、烧烤店夜间在人行道上设餐桌,宾馆、酒店举行婚宴、庆典时,彩虹门、礼炮车占满人行道……。既然,大家都在挤占人行道,为何我占就被叫停? 目前,城管局已向红灯笼商务酒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方一星期内恢复被破坏人行道原貌。相信不久后,私设的停车位会被拔掉。但显然,仅仅是接到举报后,应急式的叫停一个私设的停车位,并不能扭转人行道被逐渐挤占的趋势。城管局必要以此为契机,对辖区采取拉网式调查,将人行道上的“安全伤疤”全部治愈。 |
相关阅读:
- [ 02-13]私设停车位该罚就罚
- [ 12-18]车辆要“安居” 停车位应公益化
- [ 10-12]把“黑停车场”变成正规停车位
- [ 08-14]政府文件岂能成非法搭售停车位的“通行证”
- [ 05-17]“解放围墙里的停车位”必须“好事多磨”
- [ 03-29]公园好玩 缺停车位不好玩
- [ 01-09]占道设停车位不可取
- [ 05-07]不应继续让“黑停车位”侵蚀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