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票包、夺方向盘、堵车门,这是在青岛110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幕,而做出这么冲动举动的人,竟然是一名60多岁的老人。只因他坐过了站,要求公交车停车,不但要求停车,还得退票。(11月5日齐鲁网) 青岛公交车上这位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的老人,其行为明显是过激的,也是不恰当的,需要受到谴责。因为不管什么原因,公交司机手里的方向盘,都关系着司机个人、老人自己以及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为了个人坐过站要下车的私人目的,抢方向盘置全车司乘人员生命安全于不顾,这种极端自私与不道德,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的行为,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但类似的情况显然却又并非个案,比如前不久,长春、郑州、南京等地,都出现了一些老人骂昏公交车司机的情况。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类似争执和事件背后,存在着的一些权利和责任、义务意识不对等的深层问题。 比如对于青岛这位老人来说,其抢夺方向盘的目的是让司机停车,而理由则是“为什么不提醒我下车?”老人强调与关注的,显然是自己作为乘客的权利,但其却显然忽略了自己同样应该遵守公交运行规定、公共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一旦过分强调与关注自身权利,而严重忽略自身义务,自然就会出现抢夺方向盘的危险之举。 而对公车司机、售票员以及公交运营者而言,他们强调和关注的,显然又是“不到站不停车”的权利,“你别干扰我开车”的权利,但同时又忽略了“提醒乘客下车”“到站报告”等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执行差异票价,老人按站点出相应价格买票的情况下,售票员不能抱着“从哪上、到哪下,乘客自己有义务自理”的这样一个心态来提供服务。 但遗憾的是,目前全国各地各大小城市中的公交车上,报站服务不合格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抱有“乘客自己会到站下车”服务意识的公交服务心态也很常见。当然,引申开来,在各公共服务领域,服务者与接受服务的公众等,事实上都是存在着这种“权责不对等”意识的。过分强调“我”,而忽略“我们”,更无视“你”“你们”“大家”的这种心态左右之下,只能是导致抢方向盘、骂昏司机等悲催结果。 权利和义务是如影随形的,权益和责任也是相辅相成的,“小我”与“大我”,同样是无法分开的。不过分强调权利、忽略义务,勿只记得“小我”,而却忘记了“大我”,这显然才是治疗“抢夺方向盘”“骂昏司机”等“病症”的根本“处方”和“良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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