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踩点记号 该反思的是谁
www.fjnet.cn 2013-01-21 16:48 吕早玫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小区里不少居民的大门口被用笔留了记号或者写了字,我们担心小区被小偷盯上了。”20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称,仓山共和路同善小区内,不少居民家门口都被画上莫名其妙的符号,居民们担心是小偷踩点后留下的记号。(见1月21日的《福州日报》) “踩点记号”不仅福州有,成都、济南等地都有。由“踩点记号”引发的市民恐慌,警方说,看到了就擦掉,并提醒市民要严加提防。如把门和窗户关好,出门时把大门进行反锁,不给小偷留可乘之机等。 这种善意的提醒不能说不好,但这只是一方面该做的事,警方“该出手时不出手”,岂不是放弃了另一种防范措施?因为小偷留下踩点记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盗窃而又确保自身安全。这就需要警方宁可信其有,也不要信其无,不能把防范小偷的责任完全推给市民“自防”,而应该把“踩点暗号”当作一封举报信,主动出击,积极布防,确保一方市民家中平安。 事实上,每逢春节临近,一些小偷习惯于佯装成发放广告牌的促销员,或者声称自己是装修工混进小区进行踩点,然后按照踩点记号进行行窃。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这也说明小区治安形势比较严峻,除了市民提高警惕以外,警方理应有所作为。毕竟,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保护市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其职责所在;同时,警察又是小偷的天敌,警察不抓小偷,难道让家中的老人和小孩去抓小偷不成?因而,除了警察加强巡逻以外,还可以组建义务巡逻队,实行群防群治;可以安装电子眼,加强防范等。只要在管理上创新,在监管上多下功夫,市民家中才有安全感,社会才能和谐。 治安,治安,治了才有安。时下逼近年关,往往是盗窃案多发期,警方理应把踩点记号当作举报信,按图索骥,没准能抓住几个小偷,从而追查到一帮小偷。警方只要敢于治,善于治,对小偷肯定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仅提醒市民“自防”,而自己却做“甩手掌柜”,折射出来的是一种懒政行为。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16]道德指责无助于抓空气质量“小偷”
- [ 10-24]“抓小偷打半死”是以违法纠违法
- [ 10-09]公开小偷照片有无必要?
- [ 07-23]群众拍小偷不如摄像头拍小偷
- [ 05-25]自曝抓贼帖子爆红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 [ 04-09]小偷的“尊严”和港人的“待遇”
- [ 03-22]小偷的人格尊严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 [ 03-22]“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