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打半死”是以违法纠违法
www.fjnet.cn 2012-10-24 16:59 熊传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2日,长沙市马王堆北路晨光花园小区门口悬挂了一幅雷人标语:“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引发社会热议。(10月23日新华网) “抓小偷打半死”是民间暴力。 “抓小偷打半死”违法纠正违法,违法偏爱违法。文明死一半,法律将全死,程序死到头,管理死到尾。 “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22日,惊现长沙市马王堆北路晨光花园小区的雷人标语。表面效果:“小区之前很多电动车被盗,自挂此标语后,小偷少了。”物业自认:“估计小偷做贼心虚,看到严厉标语,所以畏惧。”市民观点:“标语有点过了,虽然小偷可恨,但抓住了理当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且不问元芳如何看待这事?更不知狄仁杰又如何剖析此事?笔者认为,“雷人标语”实为不妥,应立即拆除。 表面上,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自以为“雷人标语”短暂地换来了和谐与安宁,好似有“雷人标语”为荣为快。实质上,背离了文明社区的宗旨,违背了和谐社会的精髓,脱离了共建家园的信心,远离了人类文明的精神。 应该说,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绝不能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即便小偷有千万个不对,自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打小偷不但没有遵纪守法,还是一种泄愤的违法。 再说,古今中外,没那国法律会规定,谁有打人的权利,何时可动手打人,抓到小偷可大打出手? 实际上,小偷的存在,缘自管理、社会、教育、家庭、就业等诸多因素,不应由小偷本身的“行为”来独自承担,更不应由“围观人群”说打就打,大家都打,痛打解恨,打完了事。 法律上,“雷人标语”虽然是为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却潜意识地又有煽动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构成。殊不知“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就是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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