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雾霾应厘清责任
www.fjnet.cn 2013-01-15 17:26 屏山时评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多地近日遭遇严重雾霾天气,公众的出行与健康受到影响,引发媒体、网友密切关注。雾霾造成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显示,北京、河北、山东等多地空气质量达严重污染,PM2.5指数直逼最大值,濒临“爆表”。医院的呼吸科和儿科病患也明显增多。 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责任。这是央视《新闻联播》编后语的标题。编后语说:雾霾天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喜欢蔚蓝天空和新鲜空气吗?就从自身做起吧。对于全国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的所谓负面新闻,《新闻联播》能够头条关注并且配发评论,当然是直面现实的进步;可对于公众来说,最大的困惑在于,“有毒空气”每年冬季不期而至,究竟是谁的责任? 曾经,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主观感受不一致,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数据的公信力。后来,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终于在民意推动下被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公众之所以合力推动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不仅是为了数据的真实性和自身的知情权,更是为了以此对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治理空气污染形成倒逼,使其不再沉迷于空气质量良好的政绩幻觉里。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范围的严重雾霾天气?这究竟只是天灾,还是有人祸的成分?PM2.5成为社会热词的那会儿,有官员说:好的空气质量是治理出来的,而不是监测出来的。对此,人们回应道:如果连监测都不去做,连监测结果都不敢公布,还谈何治理呢?如今,当《新闻联播》呼吁“共责任”时,也许我们仍有必要较较真:雾霾天气究竟是谁的责任?作为“同呼吸”的受害者,公众除了“共责任”之外,又是否有权要求谁来承担更大的责任? 作为一种常识,“共责任”当然没有错,对于空气污染,每个人都担着一份“原罪”,同时也理当担起一份责任。但是,要让空气更干净,与让公园更干净,毕竟不是一回事,普通公众能够担起的责任,其实是相当有限的。比如说,淘汰落后产能、城市建设多些绿地,都不是公众能决定得了的;党政机关少开公车,更是纳税人的期待所在,不仅要少开,而且应该减少公车;即便是有车族,要一起减少尾气排放,也首先得看一座城市的公交系统是否便捷和充足。此外,但凡开车,尾气污染的程度,恐怕得由石油企业说了算,他们提供什么样质量的油品,必然会有什么样的尾气排放。 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尽一份责任,为改善空气质量作贡献,那是必须的,但也要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从落实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做起,能起到更大的效果。联合国环境署一项研究显示,对炼油设备每投资30亿美元改善油品质量,就可以带来250亿美元的健康效益。石油企业为提高油品质量尽力了吗?政府治理且不新上污染项目、增加公共绿地等,对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都会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共责任”,就必须先厘清责任,落实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责任。 (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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