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手不离书能提升内涵?不是创新是造假

www.fjnet.cn 2012-10-11 17:02  陈科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重庆渝北东和春天实验学校在学校里推行了“手拿一本书”的“创新”措施,并对学校101位老师提出了硬性要求:每天上学放学,必须每人手拿一本书。“没错,在大多数人看来,‘手拿一本书’就是一种形式,但如果形式都没有,内容又从何谈起?”东和春天实验学校校长陈后林说。(10月10日《重庆晨报》)

看罢这则消息,瞬间让人困惑。在陈校长看来,教师上下学手持一本书就能“提升校园的读书氛围,(让老师们)为学生作出表率”?好生奇怪的逻辑。那么照此推演,我们是不是同理可以得出“穿制服的就是警察”这样的结论?可惜事实远非如此,残酷的现实N多次地警醒我们,穿制服的也可能是骗子,没穿制服的倒可能是便衣。企图通过外在的包装(手持书本)来改变事物的本质(提升内涵),显然是陈校长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

这让我想起大学时的一位同学来。实话实说,我们同宿舍的当年都很怀疑他怎么考上的大学,每次遇考试就往带课老师那里跑,所有专业课也只能勉强通过。不过这同学也很有特色,长期手里拿着一本《反杜林论》,一有空就拿出来读的津津有味。毕业前夕,我忍不住怯怯地问他,这本书你看几年了,内容挺深的吧?环顾四周无人,这同学讲出了一句令我甚感惊讶的话来――看什么看,我根本就看不懂,在大家面前做样子吓人而已……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完全可能是鸟人。很显然,教师有没有学问是“包装”不出来的,学校可以规定老师手里拿书,老师为保住饭碗当然可以假装遵守,阳逢阴为谁还不会?问题是,这样做对爱学习和不爱学习的老师来说都并无补益。学习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不一定要在上下学的时候,爱学的自然会挤时间学,不爱学的书递到面前也未必会看。爱学不爱学的,都拿着本“黄色书籍以外的书”,不但没有统一的方向,还人为地造成了一种大家都好学的假象,抹煞和掩盖了两种人的区别。

不仅如此,通过硬性规定的方式逼着老师手不离书,并打算把这样的“成功经验”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推广,不仅可能收效甚微,相反其带来的巨大副作用不容小觑。

首先,欺骗了学生们单纯的眼睛。老师手不离书,自然令学生们产生错觉,认为自己的老师才高八斗。但如果这位才高八斗的老师原本并不热心向学,甚至不称职,缺乏相应的教学技能,又如果能教出好学生?学生们成绩当然不会因为老师的斯文形象而提高。

其次,如果这样的“经验”在学生中推广,则欺骗了家长。学生24小时手持书本,为一部分不想好好学习的学生们支起了“幌子”,让家长们都误以为自家孩子很长进,自然会放松警惕。

所以说,规定老师手持书本上下学,并认为此举可以提高广大师生的内涵,不但自欺,还有造假的嫌疑。那么,想要建立良好的校园氛围,提高教学质量,正确的途径在哪里?笔者以为,至少可以从两方面下手:

一则,在于加强教育引导。赶鸭子上架行不通,但如果在鸭架上放了粮食,鸭子则会自然就范。具体到教师队伍的管理,可以采用各种教学评比、激励措施,让老师们切实明白只有自己用心读书、不断提高技能,才会得到大家的认可尊重,才会提高收益。由此,“硬规定”变成了“软引导”,疗效也许会更好。

再者,应紧跟国家政策,打破教师行业的终身制和铁饭碗,严格推行从业资格定期综合考核,让广大教师逐步建立危机意识,教师们自然会想方设法学习提高,何苦用规定带书的方式来自欺欺人。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