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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身的老师,请郑重道歉

www.fjnet.cn 2012-09-12 23:38  老癸 程绍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家长反映:我小孩在厦门一民办学校读五年级,7日,我听小孩说,一老师丢了钱包后,怀疑是班上学生偷的,就要求全班同学相互搜身。当老师的这么做,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该校相关领导解释,女教师此举是因为该校一学生新买的文具盒丢失,怀疑是被五年级一名学生拿走的。(9月11日《海峡导报》)

尽管这件事情有两个版本,但有一个事实确是存在的。那就是一人丢了东西,让一个班的同学相互搜身。用一个司法名词来说,这一个班40多名同学个个都是“嫌疑人”。如此大规模的怀疑并要求学生们“互相搜身”,是对学生人格的一种侮辱。

老师和同学,虽然身份和资历上有区别,但人格上却是平等的。老师有师道尊严,同学们应该尊敬老师。但作为学生,特别还是未成年的学生,老师不仅应该尊重学生们的人格和尊严,更应该加倍爱护和关心他们。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丢失了钱物,可以通过学校或相关部门查找,也可以自己留心找出一些线索,再通过学校或有关部门“人赃俱获”。岂能如此进行大规模的搜身?为了一个文具盒进行这样大规模搜身的解释,更是荒谬之至!这样的搜身分明就是告诉同学们,在老师的心目中,你们都有可能是贼。老师对全班同学都失去了起码的信任,学生们又怎么能信任老师?

老师之所以不拿学生们的人格尊严当回事,除去师道尊严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一种 “大人的权力”。我是老师又是大人,尊严是不容侵犯的。而学生是孩子,甚至还是一些不谙世事的孩子,搜搜身翻翻书包不仅无所谓,甚至还被当成“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这样的思维不仅表现在这种搜身的问题上,外地曾曝出学校老师动辄体罚甚至让全班学生互打耳光,根源也就在于这样一种“大人的权力”上。

不要认为孩子就不需要尊重,不需要尊严。实际上孩子的自尊心一点也不比大人弱,同时,孩子们的身心还都在快速地发育和成长阶段,如此搜身不仅会给他们的身心带来巨大伤害,甚至会留下长期的阴影。我们教育孩子不仅要让他们有文化、有知识、有教养,更要让他们有尊严、有气质、有优秀的人格和道德。而这一切都需要老师和大人们的言传身教,而这种“一人丢东西,全班被搜身”会产生什么后果,恐怕是不言而喻的。

现在,这名女老师怀疑也怀疑了,搜也搜了,可还是没找着文具盒。作为被搜身的学生及家长,对学校、老师的做法可能敢怒而不敢言,更不敢拿起法律武器讨还公道,可是作为当事学校,不能只说一句“这名女教师的做法不妥”就了事。就算不给侵权对象支付赔偿金,最起码也应该给被侵权的孩子们正式地当面赔个礼、道个歉,认真吸取教训,这个要求应该不算过分吧?(海峡导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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