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劫匪退还财物的次道德纵容犯罪
www.fjnet.cn 2012-03-15 11:08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11日,大学生小刘在去面试的路上被一个人抢走了挎包。小刘借了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打不通,但过后却发现收到自己手机发来的短信,劫匪告知了被抢证件存放地点。小刘拿回东西后又接到了劫匪电话,劫匪称“看你们大学生找工作也挺可怜的,手机还给你吧!”(3月13日《南方日报》) 其实早在2003年就出现小偷良心发现主动退还对自己无用的证件、钱包等财物的行为,近几年此类新闻不时登报,并受到公众赞扬。 毋庸置疑,抢劫本身是一种良心道德沦陷的犯罪行为,而主动退还财物无疑是良心发现,是劫匪个人道德的回归,是一种次道德,而且减轻了受害者的损失,降低了抢劫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尤其在当今社会道德整体滑坡的现实困境下,这一丝的次道德确实难能可贵,也的确需要社会给予一点掌声。但是,公众对于劫匪退还财物的次道德过度赞扬和宽容,笔者认为不妥,结果不但感化不了犯罪分子,相反让这种盗亦有道的次道德转化为纵容犯罪和宽容犯罪的有力利器,损害更多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危害社会治安和稳定。 对于有着次道德的劫匪,社会需要包容和宽容,鼓励尚有良知的劫匪趁早“浪子回头”,重新做人和回归社会。但是,不等于可以无视抢劫犯罪行为本身的存在,不等于次道德的行为就可以抵消犯罪的危害和事实,最多只能算是享有减轻处罚的事实。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纵然劫匪事后退还部分财物,体现了劫匪的道德良知,但是这种次道德的行为改变不了抢劫的犯罪事实,两者不可混淆,更不能等同。从这个角度说,不能因为劫匪退还了财物,彰显了次道德,受害者人减少了损失就真的包容到接受劫匪的要求,不去公安部门报案,公众更不能就此原谅了劫匪的抢劫行为,公安部门也不能就此不查案,让劫匪逍遥法外。假如在这种逻辑和社会舆论环境下,必然鼓励和纵容小偷、劫匪盗窃、抢劫,只不过事后之后返还受害人部分财物,给点甜头,彰显次道德,换取受害人的不报案,后果将不堪设想。 笔者认为,在道德滑坡的今天,我们确实渴望、需要道德救赎,哪怕是次道德,但是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次道德的本质仍然是一种不道德,至少是以背离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公共道德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条件。保护和赞扬次道德,实质上同时在包容和纵容次道德背后的不道德乃至违法行为的前提条件。 总而言之,保护次道德,结果并不能促使不道德回归道德的轨道上来,也促使不了违法犯罪回归遵纪守法的公民社会中来,相反只会让犯罪和不道德越来越多,只不过在这种中间伴随着受害人感恩戴德和社会赞扬的次道德而已,指望有着次道德的小偷、劫匪能够在良心发现之下实现自我救赎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幻想。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14]善良劫匪的救赎:法律与道德的双赢
- [ 03-12]啃老族:道德问题还须道德先解
- [ 03-12]提振社会道德仅靠“道德银行”还不够
- [ 03-09]“最后的尊严”让我们看到道德回归的曙光
- [ 02-27]“死亡赔偿金争夺战”不是道德之争
- [ 02-21]法规不宜鼓励道德观念倒退
- [ 02-13]“拾金不昧有奖”无关道德关乎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