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被捕首例具有警示意义
www.fjnet.cn 2011-12-22 17:41 李六合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香洲区检察院获悉,因恶意拖欠员工20余万薪金的“同甘同味”餐厅老板谢某,近日被该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香洲区检察院办理的首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月21日珠江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修正案》中将“恶意欠薪罪”入刑以来,餐厅老板谢某欠薪被捕首例具有警示意义。 本来,欠钱还债,天经地义。近些年来,却倒了过来,欠薪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讨薪的农民工却每年年终此起彼伏。故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仅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已经危及到了广大农民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2003年,温家宝总理帮助重庆云阳妇女熊德明讨薪,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广泛的关注。但是尽管如此,这类问题一次次进入我们的视野, “讨薪杀人、跳楼、爬桥……”一幕幕悲剧的上演,诚信的缺失,是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和谐的符号。在新《刑法修正案》中,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可被处以3~7年有期徒刑。珠海餐厅老板谢某欠薪被捕的实证案例显然有警示意义,是解决当前此类行为的“一剂良药”。 欠薪行为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欠薪老板违法成本低,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讨薪成本高。众所周知,人视为自然的存在者,人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为了防止犯罪,必须要抑制行为人感性的冲动,并使他们可以预先知晓自己行为的后果,这样才能从心里上抑制犯罪的意念。珠海餐厅老板谢某欠薪被捕对人的行为影响也最为深刻,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效果也最为显著。警示和威慑那些欠薪逃匿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大小老板,必须认真执行劳动法,从根本上逐渐减少恶意欠薪行为,让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每年年终的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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