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当事人廖曜中已向记者确认此事,称其仍在医院就诊并已报警。据知情人士称,冲突双方被要求互付医疗费。(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说这是两个在市场上卖菜的小贩打架,人们并不会惊奇。普通的贩夫走卒,受的教育可能相对较少,吵架在所难免。一旦吵架,人们顶多嗤之以鼻,认为他们素质不高。
可打架的主角一旦换成了主政司法机关的领导,在会议上直接肉搏相向,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法律的出现,本是为约束暴力与武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司法局正副局长,熟谙法律条文,不存在本是是法盲或是不懂法的问题,可正开着会呢,两人就能开始互殴,明摆着他们压根就没把法律放在眼里。
人们对这件事情的愤怒,更多源于对司法公正的焦虑。由如此蔑视法律、践踏法律的人来主政司法局的日常工作,试问他们能做到公平、公正吗,能依靠法律办事伸张正义吗?见微知著,两个连自己的行为都控制不了的人,怎样保证他们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公正性?怎样监督指导律师、社团、法援中心的工作?
而且通过打架事件,还可以发现衡阳市司法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用人问题严重。万春生局长要用的人,廖曜中副局不同意,认为该女来历不明、而且不符合“逢进必考”的程序。表面看来廖副局长占理,可是廖副局长也表示,不了解这位女生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也就是说,如果有可以照顾的理由,那么“逢进必考”的原则也是可以不顾的。
其次,当地司法局内部拉帮结派现象严重。万局长挥拳之后,副局长还被人抱住不让还手,只能像沙包一样任局长打。局长一人动手只能说明局长素质低,可是副局长也加入了进来,而且居然还有干部帮着局长殴打副局长,这是不是就有点诡异了。这是司法局还是菜市场?这是讲法律公正的地方,还是古惑仔们搞PK的十字街头?
司法局的正副局长在正开着会的,却开始互殴,法律的尊严、干部们的形象,在这场斗殴中早已荡然无存。不仅如此,这两位的司法干部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的规定,理应受到治安处罚,哪能单纯赔付医药费了事呢?
工作中产生矛盾,这是难以避免的常态,关键是领导干部不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当剿杀不同意见的利器,把单位搞成衙门、把手下当小弟。这不是前现代社会,一切靠武力说话,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法治社会,法律神圣而庄严,主政司法的领导却“身先士卒”公然违法、肆意践踏他人权利,这怎能不让公众愤慨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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