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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场馆不该“挂羊头卖狗肉”
www.fjnet.cn 2011-10-11 16:36  程绍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网友“xmmotor”在论坛发表了《湖里总工会来厦员工图书馆,是不是成了某些人营利之所?》一帖,引来70多名网友的议论。(10月10日《海峡导报》)

于图书馆而言,把馆内部分面积改装成咖啡厅,只需要少量的投资,就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当然是一件好事,可是对于读者来说,却是一个“灾难”。正如网友在帖中描述:自从改装之后,轻松的读书时光没了,吵人的咖啡机声多了。服务生踩着个高跟鞋在木地板上咯吱咯吱地响,一动就像地震。你正读书入神,她就到你身边:先生,喝点什么吗?不来一杯对方就告知:对不起,这桌子得消费才能坐。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知还有几个读者能保证“坐怀不乱”,静下心来认真读书?而这样的图书馆,也不知到底该称它是咖啡馆式图书馆呢,还是图书馆式咖啡馆?

据该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咖啡厅开业一个多月以来,每天晚上有不少前来消费的读者。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到这里消费的读者还会不断增多,雅座区的面积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直到所有的普通座都变成雅座。果真那样的话,那些没有能力消费的读者又该到哪儿去读书?

作为公益性读书场所,图书馆不应该把精力用在如何赢利上,而应该在如何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方面多动脑筋,让更多的市民、外来工能参与到读书活动中来。很显然,湖里总工会来厦员工图书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把图书馆搞得不伦不类,有悖于图书馆的公益性,使市民、外来工减少甚至失去了读书的场地和机会,这与全民读书、政府服务于民的宗旨是不相符的,而且也降低了整个城市的品位。

为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最近几年厦门市政府在各种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很大,这是好事。但是,这些以公益名义修建起来的场馆姓“公”而不姓“商”,是不应该被用来进行商业化经营的。公益性场馆的日常运营固然也需要经费,但这需要政府来“买单”,不需要自身“挖潜”,更不需要用这些公益性场馆为财政做贡献。既要让老百姓享受到优质的公益性服务,又要维持公益性场馆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及有关部门到底该怎样做,决不能含糊。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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