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从事专业打假药的高敬德先生,为督促药监部门尽快处理其两年前的一起举报,专程从上海来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干分局。然而他彻底蒙了:药监部门竟然和售假者站到了一起,工作人员打电话叫来售假者,并起草了一份《协商意见》,撮合其“私了”。江干分局局长莫清兰表示,这样做“当时出发点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并不涉及渎职,更谈不上做售假者的帮凶。(据2011年8月29日《新京报》)
时下,制假售假行为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大量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侵犯知识产权,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危及合法企业的生存。人们对市场上的混杂局面痛心疾首,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倍感担忧,对那些超越道德和法律底线制售假酒的不法分子深恶痛绝。无数事实证明,制假售假就是制造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根源。为此,我国政府对制假售假行为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江干药监分局到底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还是激化社会矛盾?相信人们不问自明。
从法理上看,人们常把监管部门与售假者比作猫和鼠的关系,老鼠是猫的食物来源,猫则是老鼠的天敌,二者是尖锐对立的。猫就是猫,鼠就是鼠,它们天生不是同一条道上的,绝不会猫鼠同眠,或老鼠供养着猫。十分遗憾的是,江干药监分局已经没有了猫性,与老鼠相互依存,互利互惠。
早在今年5月15日,高敬德和江干药监分局某科长通话时,该科长就曾告诉他说,局里认定的案值大概是两万多元,可以叫卖假药的人一起过来协商解决,把案件了结。这位科长还劝高敬德说:“如果你坚持要处罚,相对人一跑,到时你就什么赔偿和奖金都拿不到了。”这就让人纳闷了:药监局是执法者,为什么却反过来替售假者游说呢?
其实,明人一眼便可以看出,江干药监分局的办案人积极保护售假者,力主举报人与售假者“私了”,并非是替举报人既得利益着想,而是自身大利在其中。实质上,正是自身利益驱使,是在刻意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执法的利剑变成了敛私财的“快刀”,尽管这是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但却是一项长流水的高收益。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只有举报人同意“协商解决”,私下了结,才能使江干药监分局在处罚中增加要挟售假者的筹码,进而在其身上榨取更多更大的利益。假如处罚中“公公打儿媳妇——公事公办”,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岂不是煮熟的鸭子飞了,案子白办了。假如售假者真的跑了,江干药监分局的相关人员才是最大的受损者。他们根本不希望售假者跑了,也不会让其跑掉。
一桩桩往事不堪回首,一场场悲剧不断上演,一个个案例令人反思。千言万语归结一句话:鼠患的背后是猫患,假冒伪商品劣泛滥的病根在监管部门。净化消费市场要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者,更要严肃管束监管者,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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