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段保姆虐待女婴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广大网友的一片谴责。被虐待女婴的母亲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现在痛苦得不能自已,一方面是对孩子无尽的歉疚,另外一方面,是对于如此无良的保姆,整个社会只有谴责的权利,却没有惩罚的手段。(6月29日辽沈晚报)
最近关于虐待的新闻,真是一个比一个吸引眼球。不久前曝光的郑州养老院护工逼老人喝尿,冷血护工其心肠之狠令人发指。现在不是老人了,是十个月的孩子。
为了照顾孩子,2010年10月份,女儿刚刚两个月大的时候,高女士通过中介给孩子请来了一个保姆。刚请回来那会,孩子就总受伤,开始认为是磕着碰着的,后来孩子有两次伤得比较重,又听见保姆打孩子,为了探究个究竟,买了个闹钟式摄像机,摆在自己卧室的桌子上,拍到了保姆正将依依高高抛起,孩子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重重地摔在了床上的视频。
面对如此冷血的保姆,法律无力的一面揭开。法律与复杂的现实相比,总是有一定滞后性,社会变化比较快的领域,很容易成为法律的空白区,而且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法律就没有权力进行惩罚。正如律师所言:“《刑法》里,关于虐待的,只说明了是家庭成员,保姆这样情况,不在这个范围内。而且即使是虐待,也要造成一定后果,否则,法律也是处理不了的。”
既然法律在此有缺陷,难道这冷血的保姆就真的可以逍遥?完善必要的保姆制度,才是遏制这种现象的现实选择。首先,保姆自身职业道德的培养,是关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家政行业的道德准绳。当前,很多家政服务只是重视员工的技能培训,却忽视职业道德方面的考察,所以这保姆即使再会做饭洗衣,都可能是个蹩脚的保姆,不能让人放心。
其次,要对保姆道德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这种对孩子如此冷血,且有视频作为证据的保姆,家政公司必须与其解除合同关系,不再帮她找工作,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事件中,此事发生后,中介竟然接着便帮其找工作,不得不令人恐惧。这样“犯事”的保姆,推荐给哪家,哪家不又得自认倒霉?家政公司就是这样对客户负责的?
最后,要努力建立保姆信用档案制度。对于做保姆的员工,专门为其建立一份档案,保姆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件,都记入档案,这就具有威慑力,保姆一旦违法乱纪,就可能在这个行业混不下去了,也就绝对不敢铤而走险了。
保姆职业具有特殊性,要与客户一起生活,有时单独照顾没几个月的孩子,且小孩都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生活能力,很多时候是“任人摆布”,因此,只有完善对保姆行业职业道德的培训评估体系,加大惩罚,为家政服务注入一支清醒剂,才能真正的“救救孩子”。
- 2011-03-25大学生当保姆并非情何以堪
- 2011-03-22大学生保姆拍卖会,看上去很美
- 2011-03-18“大学生保姆” 争议比结果有意义
- 2011-03-07“合同制”保姆无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
- 2011-02-11保姆工资过高?市场的归市场,人为的需规范
- 2010-12-16“保姆荒”到底荒在哪里?
- 2010-10-08保姆的加班费是一面镜子
- 2010-06-22政府雇员制须防“留着媳妇请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