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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被拐儿童受到二次伤害
www.fjnet.cn 2011-06-17 16:41  范子军 来源:东南空间    我来说两句

谨防被拐儿童受到二次伤害

昨日下午,德化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5月11日以来,在公安部打拐办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德化警方投入近200名警力,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2011·1·14”系列拐卖儿童案。截至目前,共抓获26名嫌疑人,成功解救被拐儿童31名。记者了解到,31名被拐儿童获救后,DNA血样已被德化警方送上级公安机关比对。DNA核对需要时间,孩子的身份不明,如今仍寄放在福利院等处。他们何时可以回家,如今还不确定。(2011年6月17日 《海峡都市报》)

在打拐行动中被解救出来的儿童,父母不认领,民政部门难收养,成了名副其实的弃儿,不得不寄养在买主家,这不只是被拐儿童的尴尬,更是打拐斗争的尴尬,而这种令人不堪的情形,不只德化一地公安部门及其解救出来的儿童遭遇的困局,其他各地同样面对着这一难题。

获得解救的被拐儿童难回家,原因固然有多方面的,相关信息不明,核实亲子关系身份难无疑是最关键的原因,亲生父母不愿意认领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有的是无知少年偷偿禁果生下孩子,有的是年轻父母无力或不愿抚养,更有贫困落后地区以“自生自卖”为赚钱谋生手段,这种主动送、卖婴儿的现象跟过去多为父亲不情愿的“被拐”已经发生明显的变化。

买方动机、目的也同样在演变,大多不再是为了使唤、奴役,而是没有生育能力者,为“续香火”或寻找精神寄托,虐待所买孩子的现象已不多见,往往都能悉心抚养。这些变化无疑让打拐面临新的课题:如何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又能让被拐卖儿童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让他们生活得更健康、快乐?因为他们此刻的身份已经曝光,如果不能回到父母身边,即使由福利机构扶养,将来也难免会受到身份歧视,给心灵和生活带来困扰。

德化等地打拐遭遇的尴尬,显然表明是相关政策法规跟不上形势发展所致。对诸如被解决儿童的安置、自生自卖行为的处理、已经形成事实上领养关系的认定、民政福利机构的收养义务,等等,不作与时俱进的调整、完善,就很难摆脱类似的谜局,相反极可能事与愿违,让被拐卖儿童受到二次伤害。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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