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新京报》报道:3月7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
厅局级以下干部,就按以前的规定也是不配专车,但现在很多县乡一级干部配备专车,“那是违规”。
省部级以上配车实质上与普通百姓走的不是“很近”,而是相对“较远”,而只有县乡村局科股级干部才与百姓生活走得“很近”。他们的一举一动与“百姓之眼”相关联,从他们的身上可以立即感受到廉政还是腐败,也可以感觉到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到底密切与否。
按照李宏的说法,县乡级干部同样大量存在着“专车专用”现象,县一级领导又有哪一个不是名正言顺的专车专用?那么,一个乡镇干部何以也能享受到省部级的待遇呢?“那是违规”,然而,既然知道是“违规”,又何以成为了光明正大的潜规则呢?
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办事机构,哪里不存在专车“低配”现象?一个科长副科长可以配专车,一个村长也可以配专车,甚至某些热门小单位的办事员也可以配专车,专车之害,害之大矣,劳民伤财,伤之极矣。烧钱烧进了自己的腰包,只是将公财“洗”进了自己家里而已。尿布也可以通过公车这个媒介“报销”,什么钱也可以变成油钱或者维修费。洗钱之方便,才是人人都想要专车的关键处,而不仅仅是专车体现了特权或者只是家人“方便”。
省部级的专车8年一换,没有实质性的监督,8年之中他还不知道要换几换?而省部级以下不固定到人,“固定到人”的又有多少呢?监督不行,省部级的“8年换”之令难以施行,厅局级的官员也绝不可能不固定专车也不可能只8年一换,连乡镇级干部都可以专车专用,何况是科处级?何况是厅局级?
事实上专用而名义上“非专用”的公车谁来整治?谁来监督?“那是违规”,却没有人去处理,今后还会出现更多的“那是违规”,却仍然没有人去惩治,“那是违规”就仍然会是一种通行的光明正大的“潜规则”。整治公车私用专车低配,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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