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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生个人权利意识的淡薄
www.fjnet.cn 2011-03-03 10:25  钟晓慧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一项针对杭州地区15所高校1200名大学生展开“五险一金”认知度调研,结果显示接近七成学生对“五险一金”不熟悉甚至一无所知,能够准确说出“五险一金”具体内容的学生不足一成。

应该说,这是一种社会知识的欠缺。“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是目前在用人单位中广泛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遗憾的是,大学生们也许知道很多特定的专业知识,也许在考公务员的过程中知道了很多所谓的“行政技能”,却对社会保障制度知之甚少。

缴纳“五险一金”加入社会保障安全网,属于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调研结果显示,只有20%的人表示“肯定”要求用人单位落实“五险一金”,其余八成人则“从来没有”或者“根据情况”向用人单位要求落实,超过50%的大学生不了解缴纳社保的强制性,不知道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用人单位侵犯。这说明大部分大学生既不敢大胆向用人单位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没有积极了解如何维护个人权利的公民自觉。

大学生个人权利意识的淡薄和怠慢,不是光靠一门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就可以改变的,它需要个人权利本身得到全社会的承认、重视和保护。从高校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网络体系去保障大学生个人权利。以就业指导中心为例,同类机构在香港高校一般称为就业服务中心,名称的差别体现机构设置的不同思路。就业指导中心,通常的工作是行政官僚系统对学生实施管理与指导,督促毕业生尽快签订就业协议书,确保就业率,管理好户口和档案事宜。后者则确认学生有权利要求和享受各种服务,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详细罗列学生签约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法规(例如劳动合同法,雇员获取赔偿条例等),就学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做单对单专业咨询。

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人认为与其交保费,不如拿去投资赚钱,还有人认为只要收入高,无需理会福利。这表明不少大学生将社会保险当做是可有可无的身外物,甚至是一种外部强加的负担,想方设法“逃保”,并没有认真严肃地对待。这让我想起香港老师对内地大学生的一句评价:你们对社会重大议题通常有着令人惊讶的、近乎深思熟虑后的系统观点,并且带有很强的国家视角。通俗点说,长于针砭时弊、说话成套、格局高远。这原本是一句称赞,可是放在这则显得尴尬。与对国家兴衰、社会公秩的敏锐相比,大学生对关乎个人权益的“小事件”小心翼翼,甚至疏忽轻慢,重国家而轻个人。

当然,从学校方面而言,高校也需要让渡足够的自治空间,让大学生们自我组织学生社团,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自己的权利。以学生宿舍生活为例,内地高校实行的是自上而下、集中统一由校方进行的全权管理。而香港高校素有学生自治的宿舍文化传统。学生自己选举并组成宿舍委员会,自主管理日常宿舍学习和生活,而校方只是起配合和规范的角色。学生宿舍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意见有权聘请合适的宿舍管理员,组织比赛和文艺活动等,学生们逐渐在行动中培养表达的习惯和保护个人权利的意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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