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今天在京宣布:目前已有1008篇(部)候选作品入围,其中包括网络文学作品31篇。同时,本届评奖将增设“参评作品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环节。(《中国青年报》5月21日)
众所周知,鲁迅文学奖是我国文学综合最高奖,备受国人关注。然而,从前几届的评奖情况来看,确有一些不公正的现象,令人十分遗憾。比如,在第四届的评奖中,针对云南诗人于某“骗取鲁奖”一事,就曾引起舆论哗然和社会强烈不满。据广东的《华夏诗报》称,《华夏诗报》连续发表了众多读者一系列揭露批判“于某骗取鲁迅文学奖”的文论,但没能引起中国作协“鲁奖办”的重视。直到2009年三月全国人代会期间陈至立副委员长作了严肃批示后,“鲁奖办”才对第四届“鲁奖”的缺失作了深刻全面的检讨。
那么,众多读者为什么要对于某获“鲁奖”持气愤和反对之态、以至于疾呼要摘下于某的“鲁奖”桂冠呢?据山东教师韩庆梅所撰的《救救孩子》一文披露,于某获“鲁奖”的诗集中,有部分诗作属于黄诗淫诗,语言粗俗,无耻下流。韩老师还在另一篇文章中写道:“某些人为了名利,依旧不择手段地制造精神鸦片吸引众人的眼球,腐蚀戕害我们的孩子,这与三鹿毒奶粉无异尔。可悲的是这样的作品竟获鲁老先生的文学奖,真是向老人家脸上泼粪,若是老人家九泉之下有灵,定会毛发倒竖,持枪荷戟继续作战!”对此事,笔者曾当面请教对新诗鉴赏有着很高造诣的著名诗人周良沛老先生有何感想,只听老先生叹了口气,无奈地说了一句:“我实在想不通。”
不可否认,眼下的中国文坛,表面上看,好象热闹非凡,硕果盈枝,实际上鱼龙混杂,良莠难辨。只要看看当今文坛上种种伤风败俗的不正常现象之后,再联想一下三鹿奶粉事件,用不正当手段骗获“鲁奖”的怪事,就不难理解了。这种道德的沦丧和人心的沙化,致使文学失去了原本可贵的真善美,最终给文学带来了灾难。在这种语境之下,就连我们众望所归几乎奉若神灵的某些评委为了趋利附势或一己之私,也不惜牺牲“鲁奖”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来作为代价,把“鲁奖”颁给了不该得奖之人,这其中的猫腻不禁使人想入非非。更乌龙的是,据说,有些抄袭之作不但能发表,而且还能获奖,正应了那句“厨中有人好做客”的名言。
这种评奖腐败行径,也许算不上大案要案,但对文学事业的伤害却是很大的。因此,公众对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的期望是很高的。这就要求“鲁奖办”一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一切评奖工作完全置于“阳光”之下运作,一方面在作品评审初期增加公众的广泛性、参与性及评选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应由中国作协选派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纪检工作,对评奖进行全程监督;再则,对群众有意见的“问题评委”必须淘汰出局,全由责任心强、公正无私、德高望重之人担任评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评出“思想上有创建、艺术上有创新”(郭小川语),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深受广大读者喜爱的优秀之作,最终不负公众和社会的厚望,并以此彰显鲁迅文学奖的公平公正,推动中国文学不断走向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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