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偏僻山区采用野蛮方式将一已故并埋葬近一月之久老人的尸体从坟墓内强制挖出火化,重庆忠县民政局和该县黄金镇政府被曝光。2009年5月,“重庆市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一文开始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谷歌搜索结果一度达到上千条。2009年底,中国反腐维权网再次发文呼吁忠县民政局局长付开华引咎辞职。(四川在线 5月8日)
我国历来有死者为大的传统观念,然而竟有人强行开馆挖走已经下葬的尸体,运去火葬场火化,这有点令人毛骨悚然。据笔者了解,该地区的火葬场是招商引资来的,招商引资火葬场后该县辖下多数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山区均强制实施火葬,甚至连土葬的死者也不放过。原来是官员为了和投资方“共赢”多挣钱,在利益的诱惑之下干出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
作为官员,不但不为人民造福,反而使手段危害群众利益,这完全不是人民公仆该做的事。更荒唐的是,尸体被强制挖出然后运送到该县火葬场进行火化,丧家必须缴纳高额费用才能领回逝者骨灰,这明显就是用行政权力搜刮民脂民膏,欺压百姓。被这样“无法无天,唯私利是图”的政府官员凌辱着,当地百姓怎么会有安定的生活?
虽然招商引资可能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反战,提高政府的政绩,但是政府官员也不能以牺牲百姓的正当利益来换取招商的好处,事实上,笔者以为,当地政府和投资方的“经济共同体”正是扼杀百姓利益的罪魁祸首。强制挖尸不仅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也是对其家人的轻视,更是对普通老百姓利益的不屑一顾和侵犯。
然而,该县豪华坟墓、超大坟墓随处可见,同样是土葬的,当地民政局却只对普通百姓施威,只敢践踏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老百姓的利益,可见当地官员欺软怕硬,还把群众分成三五九等看待,这样的行径简直不可理喻。难道普通百姓就可以任意糟践?笔者以为,当地民政局和政府利益熏心,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利益,这样的话,普通百姓的尊严何处安放?
当地民政局野蛮强制挖尸并没有法律依据, 破坏了人的尊严、伦理感情和人伦秩序,是利益驱动下的产物。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这件事进行彻底的调查,给百姓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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