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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换不来生命尊严
www.fjnet.cn 2010-04-02 09:00  马九器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江苏东海县327父子自焚抗议黄川镇政府强制拆迁事件发生后,68岁的儿子陶惠西当场死亡,命悬一线的92岁父亲陶兴瑶病情出现恶化。陶家人称,他们已准备起诉无证拆迁的黄川镇政府。北京律师向阳和毕文强两人,均对陶家诉讼请求表示了支持。而据本报记者采访的最新消息,1日上午,经过多方交涉,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达成初步赔偿协议,拿到90万元赔偿。

一个人最大的尊严何在?如果有十种选择,那么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生命的尊严。如果人连生命也无法自保,连活下去的权利都丧失殆尽,那么,其他所有的尊严都不过是空谈。可是,就在四川成都唐福珍自焚抗议野蛮拆迁等一件件人间惨剧接连发生后,在江苏东海县,所谓生命的尊严,所谓人命关天、公民权利的常识,在一些官员心中,仍然比不过拆迁所带来的利益——— 眼睁睁地看着两位公民自焚抗议,却冷漠“观赏”、继续拆迁。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公仆心中,“生命”二字、“尊严”二字,是多么的苍白和遥远。

即使有一千种理由证明,当地镇政府组织的拆迁是多么的紧迫,是多么的符合长远利益,但面对生命的燃烧却无动于衷,这足以让一切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化为乌有。潜藏于一些基层政权公务人员内心的冷漠和无情,是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地方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的根源,这也让研究党建的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惊呼 “基层政权陷入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即使学者的惊呼言过其实,但在江苏东海县自焚事件上,当地镇政府的无证拆迁已经证明了他们对生命尊严的戕害和非法性,此时此刻,能挽救尊严、能让生命还能找回一点尊严的补偿方式,就是法律对正义的伸张。

受害的陶家起初准备起诉镇政府,有律师也愿意支持其诉求,然而,这一切在“私了”的最新情势下,可能就变得不了了之。

我们原本不愿看到当地政府走 “庭外和解”的方式,通过私了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某些人拿纳税人的公帑赎买罪过;我们甚至不愿看到当地政府在处置几名官员后就让此事画上句号——— 公民的生命仅仅以几个担责官员的去职而告终,也太廉价了。然而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即将发生,生命的尊严难道真的就通过一纸“赔偿协议”而得享哀荣吗?

唐福珍死了,我们以为她是最后一位为抗议强制拆迁而殒命的公民,然而事实证明我们错了;如今,江苏东海又有一对年迈的父子以自杀方式抗议强制拆迁,他们会是最后为拆迁“献身”的公民吗?我们无法确定,毕竟,新的公正的拆迁条例还未施行,旧的备受诟病的拆迁条例还在执行。

当生命在东海县某些官员眼里无足轻重时,法律就成了尊严在溺水时要抓的最后一根稻草;当这根稻草因为“庭外和解”而漂走时,那些无视生命尊严的官员们,恐怕依然会循着原路走下去。这才是最让活着的人不寒而栗的地方……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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