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2死5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惨绝人寰的南平惨案血犹未干,悲剧又在合浦重演,花季少年惨遭荼毒,再次刺痛国人神经。据报道,合浦凶案凶手杨某,40岁,早年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三天前,杨某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的头砍伤。年届不惑,从医经历,拿小学生下手……杨某简直就是南平惨案凶手郑民生的翻版!
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依样画葫芦的杨某是受到郑民生的“启迪”,但南平惨案发生之后,一些媒体以及某些社会精英对此的种种反应,确实值得人们深思与醒悟。回眸南平案,杀人者郑民生成了媒体追踪的“明星”,关于他的报道连篇累牍,铺天盖地,某些所谓的“剖析”给社会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郑民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报复社会乃因际遇坎坷、命运多蹇、人生失意,是“社会不公”把他逼上杀人路,甚至有人还说“社会把好人逼疯了”。与此判若云泥的是,饱受丧亲之痛的受害者反而被淡漠了。数天前,郑民生一审被判死刑,他在庭上情绪一度失控,吼叫着要上诉,几度导致庭审陷入僵局。罪该万死的郑民生,面对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不但毫无愧疚与悔意,而且还鸣冤叫屈,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谁又能说,他人性泯灭、顽抗到底的嚣张,与态度暧昧甚至抱以同情的“理性反思”没有干系呢?
合浦凶案发生之后,按照惯例,又会有某些“理性”声音泛起,从底层公民生存状态、精神病人管理现状,进而探及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声音,最终又可能汇成一个结论,杨某也是社会的牺牲品。
当杀人事件面向陌生人群(尤其是妇孺等弱势群体),这种“报复社会犯罪”确实需要穿透案件迷瘴,理性地剖析犯罪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而有的放矢,给转型期的失意者、正受社会遗弃的边缘人、社会底层群体更多的制度关怀,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避免复仇的畸形心理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与此同时,检讨体制之失,修补制度之罅,让社会平稳渡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会矛盾尖锐期和社会问题多发期。但是,反思与检视是有前提与界线的,那就是千年不易的道德与正义底线。敬畏和尊重生命,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自古皆然的正义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
反思惨案原因,既不能把犯罪分子个人的罪行完全归咎于社会,把社会成因当作他们侵害他人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正当理由,不能由此冲谈道德与非道德、罪与非罪、正义与非正义之大义,更不能混淆是非,不但对万恶的杀人者不予谴责与唾骂,反而滥施同情。要知道,丧失大是大非大原则,毫无节制地同情邪恶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它不但会对有犯罪倾向者产生强烈的心理暗示与示范效应: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社会发泄,用暴力手段报复社会,专拿弱者下手,滥杀无辜,“犯罪非我之罪”而不必负疚。从“杨佳案”、“南平案”到今天的“合浦案”,虽然动机不一、手段各异,但其邪恶之处不是一脉相承吗?更危险的还在于,它将消弭国家法治,颠覆社会伦理。当惨遭飞来横祸的受害者被放置一边,杀人者反而被原谅、被同情,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一个人的悲剧以及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悲剧,人们通常会反思其原因。过去,我们习惯将原因归于个人的思想意识,而现在,则是更多地归于社会的不公平。在郑民生一案中,网民们对郑纷纷表示同情和理解,有人甚至表示“是社会把好人逼疯了”。这让人深感不安。
社会公平制度的不健全的确是引发一些犯罪的重要原因,但考察郑民生的工作生活经历,其更像是一位失意者而非失败者(当然,这也取决于如何定义“失意”和“失败”)。因“社会不公”导致其犯罪的色彩并不浓重,郑的“社会和他人对己不公”的愤懑主要发端于其偏执的主观臆断,这也导致了郑至今对事件毫无愧疚和悔恨。
郑民生案件发生后,一些媒体突出报道郑待人的彬彬有礼、医术的高明、对小孩的喜爱等等,似乎领导打击报复、女友嫌贫爱富、高房价下的蜗居等社会不公正现象才是郑犯罪的根源,或明或暗地替郑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更令人不解的是:每当发生公众瞩目的犯罪事件,而犯罪分子又属社会中下层群体时,一些媒体会自觉不自觉地将引发犯罪的污泥浊水引向政府、引向社会、引向其周围的人。而正是有了这样一种误导与暗示,才有网民的“是社会把好人逼疯了”的言论,才有南平小学生的“郑民生为何不去杀贪官”的惊人之语。
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不公与犯罪多发之间的关联性,但每一个人的生存活动都是社会与个人双重作用的结果,过份强调社会责任或者过份强调个人责任,都是片面的、不客观的。将本应由个人所负之责归咎于社会与他人,是在混淆视听,不仅失之公允,也易激发某些人铤而走险的犯罪欲望和犯罪冲动。因为它强化了某些人“犯罪非我之罪”的意识,是在帮助某些人打开犯罪思想的“潘多拉之匣”。
敬畏和尊重生命,是道德的应有底线;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法律的基本底线。即使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中存在着社会不公的诱因,也不能成为郑民生之流放弃道德和法律底线、滥杀无辜的借口。近些年发生的向亲人痛下杀手的“灭门案”和“报复社会、拉人垫背”的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的心安理得、毫无悔意,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泯灭,看到了推卸责任心态支配下的放弃。
只有绝大多数公民有理性、有责任感、能够固守道德和法律基本底线,才能形成一个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一个成熟稳定的公民社会。人性是复杂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使人们成为“天使”而非“魔鬼”,政府有责任,个人也有责任,媒体的理性分析和正确引导一样责任重大。
">“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这样的话语出自孩子之口无疑是令人震撼的,也是发人深省的。我注意到,这则新闻引起了不少网友包括一些评论人的关注。有论者认为,连一个小孩子都发出“有仇恨杀贪官”的呼声,起码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贪腐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规模性存在,二是贪腐分子被惩处得不那么令人满意。上述解读当然很对,但窃以为并不完全。面对小学生“杀贪官”的童言,我们还应当深思的,是为何如此震耳发聩的话语出自小孩子之口,而不是我们成年人之口?
自古以来,贪官污吏都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群体之一。每一次贪官的劣行都让我们愤恨不已,每一个贪官的倒掉都是我们的节日。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贪官肯定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且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范围内会变本加厉、更加疯狂。“要杀杀贪官”,我估计有过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事情发生后,群众要为其喝彩的深层次的心理基础。我们心里对贪官充满了愤恨,为何却不敢说出口,反倒是一位不谙世事的小学生大声说了出来?也许,这就叫“童言无忌”吧;也许,这就是体现了大人的“成熟”和“理智”吧。
期待杀人犯来“杀贪官”,当然是一种以暴易暴的暴力思维,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值得永远提倡。可是,当正常的途径对某些丑陋无能为力的时候,当贪官污吏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的时候,有人发出“要杀杀贪官”的“过激”呼声,对“有司”不也是一种鞭策吗?对贪官不也是一种震慑吗?最起码,我们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和愤怒:我很生气,你不要以为我只会逆来顺受,你早晚会遭到报应!
“要杀杀贪官”,在道学家或语言学家或法律专家的眼里,这句话是有问题的。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们,更是会对这句话深恶痛绝。然而,从民众的感情来说,从社会的正义来说,我可以把话放在这里:这话说得真痛快,我也这样想过!
有个网友曾经感慨:现在中国只有10几岁以下孩子的话听起来是一个正常人说的话,也是真话,但超过这个年龄段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不敢说真话,年龄越大越不敢说真话、忍耐力也越强,我觉得这实在是当前中国社会最深的悲哀。贪官们伤害了我们,还一笑而过,难道我们就不生气吗?难道我们就不该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吗?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老鼠就会老实多了;贪官过街、人人喊“杀”,贪官们还敢那么嚣张吗?!有愤怒就说出来吧,不要让岁月和世故磨平了我们的棱角,甚至在不知不觉中磨去了一个民族的血性和尊严!
">布置作文的老师评价说“从作文看,学生的心理基本稳定”———确实如此,许多学生表现出的成熟、理智和温情让人很感欣慰。不过,个别孩子“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表达还是让人感觉很不安。反思南平血案,一定要警惕和拒绝这种仇恨思维,特别是不能向孩子传递和鼓励这种以暴制暴的仇恨,无论这种仇恨指向谁。
天真的孩子不会想到“杀贪官”,是成人世界生产出的意识形态并传染给了孩子。南平血案发生后,网上充满“为何不去杀贪官”的言论。因为此次校园惨案中凶手杀的是一群孩子,所以此次杀手遭到了舆论一致的谴责———以往并非如此,比如前年发生在上海的杨佳案中,暴力和血腥被一些人诗意化、浪漫化和道德化。这是一种可怕的取向。
我能理解舆论对贪官痛恨,也对这种滋生贪腐的体制性土壤充满反感,但反对“要仇恨就去杀贪官”这种空有一腔道德激情、充满快意恩仇却极其非理性的暴力复仇思维。“要仇恨就去杀贪官”听上去似乎有道义正当性,其实仅仅是一种道德幻觉。当一个人陷入“杀人”这种仇恨思维和报复情绪中时,已经脱离了秩序的轨道和道义的原则,而成为暴力的信徒,一旦自己不顺心,会把每一个人和整个社会当成自己的敌人。
不要以为“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思维与南平血案凶手郑民生的思维有什么区别,两者是同构同源的。主宰郑民生的一样是反社会的仇恨思维。
记得美国弗吉尼亚枪杀案发生后,学校举行悼念仪式时,不仅给32个遇难的学生点燃蜡烛,还有第33根蜡烛,那是为自杀的凶手而燃。这根蜡烛,充满关怀地将凶手视为一个受害者,也是为了消弭仇恨。南平血案面前,我们也需要这种消弭仇恨的公共情怀。
">“30日当天搭乘地铁的人们仍很多,但乘客们大都一言不发,表情肃穆,又显得非常警觉。‘地铁上的气氛非常紧张,听不到任何笑声,人们的脸上也没有一丝笑容。’莫斯科大学生艾丽娜·塔莎托娃说。另一名学生卡特雅·凡科娃说,‘今天坐地铁时,有人的电子表嘟嘟作响,然后我想:天哪,又来了!’”(《新京报》3月31日)
“3月24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三年级学生在上课。目前,学校师生情绪稳定,教学秩序如常。”(新华社3月25日)
将两篇报道作如下比较:
新闻背景:前一篇报道的新闻背景是,位于莫斯科市中心的卢比扬卡地铁站和文化公园地铁站3月29日上午接连发生自杀式爆炸事件,已造成至少38人死亡、64人受伤。俄罗斯情报机构初步调查显示,制造这两起爆炸袭击的是两名来自北高加索地区的女“人弹”。后一篇报道的新闻背景是,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55秒内13名小学生被杀,其中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制造这起惨案的凶手是一名医生。
时间:都是惨案发生的第二天。
人物:前一篇报道中的人物是乘客,多数是大人。后一篇报道中的人物是师生,多数是小学生。
节选部分的要点:前者强调乘客们感到紧张,非常紧张,后者强调师生们情绪稳定。
结论:中国小学生的心理素质超过了俄罗斯的大人。显然,中国人比俄罗斯人坚强。
写到这儿,又想到几天前看到的一篇文章。作者说了大意如下的话:一天,他看中央电视台四频道的节目,内容是台湾地区的物价上涨了4.5%,台湾人说,活不下去了。随后,他转到一频道,巧得很,也恰好在说物价问题,说大陆物价上涨了6%,而几个市民在接受采访时都说,对于物价上涨他们能够承受。由此,我进一步得出结论:不仅中国人比外国人坚强,而且中国大陆人比台湾人也来得坚强。
果真如此吗?我们再看看南平事件发生后的一些报道:“由南平市35名心理咨询老师组成的南平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心理干预小组已经成立。福建师范大学15名心理学老师、福建医科大学6名心理学老师也来到了学校,共同为实验小学师生开展心理辅导。”这段话说明南平小学的学生们情绪还没有稳定,他们需要心理救治,他们并不是“坚强如铁”。
同样,物价上涨6%,大陆人会都能够承受吗?恐怕未必。至少一个月拿千把元退休金的退休职工难以承受,下岗工人难以承受,生活困难的家庭难以承受。
我不明白记者为什么总要将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大陆人说得如此“坚强”,好像无论是发生大地震,发生特大事故,发生群体性事件,他们都能平静如水。或许在记者看来,这是在歌颂中国人,而在我看来,这是在贬低中国人,表面上在夸中国人坚强,实际上在说中国人麻木。
">应该承认,让学生就“3·23”血案进行反思,选择给凶手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教育命题。五六年级的孩子,已经开始关注社会新闻,且有一定的思辨能力和自己的主见,让他们就现实题材表达意见,很有意义。
但是,鉴于这起血案的特殊性及敏感性,也要防止学生的身心及思想受到影响。毕竟,小学生的思维有局限性,难以像大人那样从容面对案件中的每一个环节。比如,有一个孩子选择给凶手郑民生写信,称他为“悲哀的郑民生”。他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我就想把你碎尸万段,还想把你放进搅拌机里把你搅拌了……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你怎能杀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如此充满仇恨意识和血腥色彩的字句,很难让人相信出自一名小学生之手。
拿南平血案教育学生,应该让学生学会好的东西,比如每个人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不能滥杀无辜,对他人要有爱心等。而像这名小学生,不仅口口声声要把凶手“碎尸万段”、“放进搅拌机搅拌”,还让他要杀就去杀贪官,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思想意识,不是以暴制暴,就是选择性杀人。这,无疑有悖教育初衷。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有这种思想呢?不说对凶手也要慈悲为怀,用爱心和宽容进行救赎,至少,不该把仇恨莫名转嫁到贪官身上吧?知道贪官不是好人,这是对的,但应该怎么去对待贪官,也要有理性,更要遵循法律,怎么可以想杀就杀?视贪官为可杀之人,不仅是无视法律,更是人性的扭曲,实在要不得。
因此,建议该校老师,一定要切实引导学生正确看待“3·23”血案及涉及其间的人物,即使批判凶手,也要用正常的心态,而不能发泄仇恨,更不能转嫁仇恨。一定要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孩子,任何人都不可以杀——包括贪官。即使贪官有罪,罪该万死,也得由法律来惩罚,而不能由他人随意滥杀。
">南平“3·23”恶性杀人案牵动人心,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已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据报道,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郑民生的母亲和6个兄弟都搬离了原住处;郑家兄弟所在的私营企业主也打算辞退他们;还有不少郑氏亲友怕遭到报复,纷纷向警方寻求保护。(3月27日《深圳晚报》)
当杀人者郑民生的“罪”被转嫁到无辜的家人身上,这种基于愤怒与悲痛的“株连”,与马加爵的家人当初的遭遇如出一辙。
在校门前举起屠刀的郑民生,罪不可恕,但是,其丧尽天良的滥杀行为,只能由其自身承担,不应扯上郑家。无论是那些死伤的孩子,还是等待刑责的郑民生,都绝非郑家所希望面对的。惨案发生之后,相信郑家同样悲痛和惊愕,同样于心难安,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正常生活。对郑家加以讨伐、伤害,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也不公正。
常见于古代社会的“株连”,源于蒙昧与不开化,早已被现代法治理念抛弃。依现代法治理念,一个人的犯罪,哪怕如郑民生般凶残,只要没有证据显示有人胁从,也只能由其一人面对法律的制裁,其亲属不该被连带受惩处。郑家兄弟如果被所在企业辞退,郑家人被迫有家难归,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滥杀无辜”。
更重要的是,在很大程度上,犯罪分子的亲友,是犯罪行为直接受害者的亲友之外,另一群直接承担痛苦的人。毕竟,面对亲人成为罪人,面对亲人一手制造的死难,他们内心所受的煎熬、羞愧与懊悔,无直接关联者恐怕难以想象。因此,在一些国家,会把犯罪者的亲属作为安慰的对象。不妨看看曾经发生在美国的真实故事。1991年,一名中国留学生卢刚在美国爱荷华大学射杀了三位教授、一位副校长和一名中国留学生,惨案惊动了中美两国。但更让人震撼的是,惨案发生之后的第三天,被枪杀的副校长安·柯莱瑞的家人发表了一封给卢刚家人的信件,信中写道:“当我们在悲伤和回忆中相聚一起的时候,也想到了你们一家人,并为你们祈祷。因为这周末你们肯定是十分悲痛和震惊……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这样,我们就能一起从中得到安慰和支持。”同样,在2007年的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留学生赵承熙射杀了32名师生然后饮弹自尽,他和他的家长也得到了众多陌生人的宽容与安慰。
这种宽容与安慰,并非滥施同情,凸显的恰恰是文明社会的高贵之所在,也更加反衬出犯罪分子多么反社会、反人性。这也显示出文明社会的自信──文明,始终是比野蛮、残暴强大得多的力量。
总之,面对惨案,我们不可能让时光倒流,重要的是努力去愈合那些被伤害者的伤口,而这些受伤的人不仅包括学生家长,也包括郑民生的家人。如果我们在理解死伤者家属悲痛的同时,也能够用爱化解仇恨,用宽容消除株连,用悲悯克制滥施报复的冲动,才更有可能避免悲剧的重演,才更能让文明、人性的力量压倒野蛮与兽性。
">“见义勇为名单的依据是根据当时校门口的监控录像”。首先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份不够完整客观的名单。不可否认的是,“监控录像”可以给很多事件带来意想不到的取证依据。但是,人类的灵魂是灵活的,监控设备只能是呆板的工具。在取证的过程中,仅凭监控设备远远不够。为什么说监控设备很“呆板”,从监控设备的技术角度来讲,即使是360度的监控摄像头循环来回抓取画面,但设备始终也只能是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360度监控,摄像头依然存在死角,从而也就无法捕捉监控设备视野以外的画面。所以笔者认为,这是一份很不完整的取证依据,刘瑞英没有出现在录像上。是否就没有参与见义勇为紧急营救?这是一个无法仅用监控摄像画面就能判定的事实。
“刘瑞英没有出现在录像上”,监控录像只能提供是参考性依据,在存在一些监控盲区的情况下,对见义勇为的认定,为何不能结合监控画面结合事件的发生时间点寻找更多的目击者或采集公众(学生)可提供的更多信息,最终综合考量见义勇为的认定,仅凭监控摄像画面就草率结论。无论是从监控设备的技术上,还是从对事件见义勇为认证的程序和手段上,都是无法公允的取证事实。
当然,笔者并不是说,环卫工人就一定要非评个“见义勇为”的荣誉不可。我想,环卫工人对这个称号也不太感冒。“我是队长,要以身作则了”,多么简单而朴实的几个字。令我有些质疑的是:既然,认定见义勇为名单的依据是根据当时校门口的监控录像,而环卫工人没有出现在录像上。那么,环卫工人左脸上还留着的伤疤是怎么来的?据《羊城晚报》报道,这是环卫工人在保护3名小孩时留下的伤疤。从另一层面上讲,环卫工人也是“3·23”受害者,也是案件的目击者,相关部门有没有采集这一重要线索和信息?但是,“见义勇为名单的依据是根据当时校门口的监控录像,——刘瑞英没有出现在录像上”这句话,难免令我们对相关部门处理“南平”事件的细节产生质疑。
“驴粪蛋子表面光”,每一个时代都会不断涌现一些道貌岸然的公允,往往会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语言来掩饰某些虚伪和苟且的习惯。而那些灵魂逐步腐化,逐步萎缩的人,已经开始慢慢从骨子里开始厌恶真实,就好比一个丑女人对镜子的厌恶。然而,不经“解构”的监控录像又如何论“英雄”?
">福建南平医生郑民生冲入小学生人群砍杀,造成八死五伤,而他原先的计划竟然是杀死30名小学生。面对如此骇人听闻的惊天惨案,通过司法程序对郑民生进行审判和裁决自是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亦须进行特别反思。
目前,警方正在对郑民生是否存在精神病嫌疑进行司法鉴定。无论司法鉴定结果是什么,认识他的人普遍惊讶“怎么会是他?”人们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曾经“特别喜欢小孩子,附近的小孩子也都喜欢他”的人,突然变成了一个杀童“恶魔”?
制度与风俗人道的社会,总会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尽可能满足人们正常合理、不损害他人的欲望,实现人们相对平等的自由与和谐。
那样的社会,会将挟集群之力的危险,降到最低状态(例如对公权力的始终怀疑与不信任以及因之而对其的分立与制衡);会充分地尊重个体的尊严、生命、健康、自由以及创造力,充分尊重人们的自由联合,使人际关系减少敌意与对抗,变得更为友善,由此增进共同福祉,创造共同的好生活。反之亦然。
当代中国处于一个深刻的转型时代。这一巨大的转型,表现为以经济制度变迁为龙头的文化变迁,渐至政治制度改革的缓慢推进,亦已深刻地影响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种转型不但明显地改变着几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还因此颠覆人们许多原有的生活观念。
然而,这一宏深远大的转型如一切社会转型一样,需要人们承受种种不适应甚至痛苦。它在瓦解人们原有的各种价值观、伦理观与社会观的同时,很难及时整合出新的信仰、价值观与伦理道德等社会底线共识。于是人们看到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看到几近常态的道德沦丧,各行业职业伦理的混乱。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转型期的精神顿挫面前选择放弃,这个社会诸多力挽沉沦和重建价值的努力仍然使人赞叹。然而,沉沦之路也可能走得很远。
人的生活状态往往取决于个人内心的自我确认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极少人的内心能够强大到完全无视社会评价。而这种协调关系是由这个人的亲情、爱情、友情、收入、职业、地位及名誉等综合而成的。前三项是私域的情感世界,后四项则是社会公共领域所能提供给人的回报。公共领域回报丰厚往往有助于健康的私域生活,但不是决定性的;良性丰满的私域生活通常才是人最坚固的心灵堡垒。
迄今为止的报道,称郑民生性格内向,以及具有未婚(且恋爱多次失败)、低收入、无房、失业……等几乎所有被一般社会评价视为“失败者”的生活特征。尤其是失业之后,他没法像那些社会保障完备的国家中的失业者那样,可以依靠救济金过上一个有基本尊严的生活。再加上感情失败的打击、家人的不满以及势利的社会观念都给他的心灵以重压。
可见,郑民生无论在私域生活,还是社会公共领域所能得到的回报,都未能令他满意——尤其是这种不满在他看来具有相当充分的理由。
同时,内向型性格的脆弱性也导致他无法从反观自身中,获得一种俯视自己生存状态的认知能力。尤其是个人能力的自我认知与社会回报之间的巨大落差,使得他产生严重的弱者的不平,导致他挣扎的自卑与自负的愤懑。生活中几乎全方位的挫折也就撼动甚至无情地摧毁了他的生活根基。
随之而来的反社会心理,终于导致他去屠杀毫无防卫能力、比他更弱的小学生。而他似乎遗忘了,正是他的这一恶行给这个他憎恨的社会雪上加霜,其结果使它更加暴戾,更加血腥,更加丑恶。
郑民生事件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奋斗与挣扎、昂扬与沉沦、生存与毁灭。
然而,世间终无玉宇澄清万恶消灭的理想社会。在一个因转型而混乱的时代,即使有黑暗,每个人依然可能建立使自己幸福的价值观、伦理观,建立正确的自我认知与认识社会的能力。
在如此暴戾的社会,人人都有责任反省:如果我憎恶这个社会中的恶,那么我为消除其恶、增进其善做过什么?
“这个世界会好吗?”这个来自梁漱溟先生的世纪之问,如果不是针对每一位国人,至少也应针对绝大部分国人:我们尽力了吗?
">这不是南平一地的伤痛,它是所有人的。郑民生的凶残不能代表任何一个其他的南平人,他是所有人中的一员。长久地铭记并反思这起悲剧,当是社会走向良治、人性走向良善的动力。
但南平地方政府显然错误地将耻辱和悲剧地方化了,试图迅速地将事件处理完毕,并将其遗忘。据媒体报道,南平市政府人士要求家长尽快火化学生遗体,为此设置一笔浮动补偿金,根据火化时间递减。另外,当地政府官员还强行拆除了市民自动悼念遇害学生的标语和花墙。
血案留在孩子心中的恐惧,断不会因为花墙的拆除而减弱,反倒是社会真诚的悼念,更能让他们的心灵得到抚慰,让他们理解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那样凶残冷漠。火化浮动补偿的设置,无疑是对受害家庭的羞辱,受害者变成了政府眼中的麻烦,正如一位遇害学生亲属所言,这样的处理方式“缺乏人性”。
我们记得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之后连续数日彻夜悼念的烛光,我们更记得汶川大地震之后为死难者而降的国旗。让人性从创痛中复苏,让社会从悲剧中强大,靠的不是强制的清净和遗忘,而是铭记与尊重。
南平地方政府的善后方式,显得程式而机械,欠缺情感和人性。但我们并不认为他们应当单独承受这种指责,实际上他们不过是因循惯例。迅速处理事件,淡化事件影响,封杀公开舆论的追究与反思,制造表面的清净与遗忘,很多时候是政府处理棘手事件的普遍做法。
矿难、火灾、政府丑闻、野蛮拆迁悲剧、群体性事件等,我们几乎不能例外地看到,无论外界如何沸反盈天,不管民间如何议论纷纷,事发地的公开舆论永远波澜不惊:短暂的调查和信息发布,寥寥数语的调查结论和情况说明,看似迅速果断的处理结果,之后便是再也不愿提起的沉寂。具体的处理中,则明显地将受害者视为麻烦制造者,以利益诱惑和强制手段让他们接受处理结果。很多时候,政府本身本非矛盾制造者,但政府却屡屡涉身其中,将自己置于对立面,目的只求表面清净和稳定,而矛盾的郁集、人心的不满、基本的人伦情怀往往被忽略。
今天的事实是明天的历史,如果把视野放到更长的时间更大的领域,我们会发现,有一些给国家和民族带来创痛的历史片段,也在被希望遗忘之列,不去提及,不去反思,在平静的表面下一往无前。
这是一种治理思维,政府希望社会的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让社会循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前行,矛盾、悲剧和对此的记忆,往往喻示着秩序的失范、掌控的失效和前进的暂时停顿,于是希望将矛盾和悲痛压制,甚至遗忘。这样的治理方式,看起来果敢有力,本质上则是紧张虚弱,希望掌控一切实际却难以办到,在这种张力下只好选择一种表面化的力量。
人是有记忆的,历史是有记忆的,尽管我们难免陷入悲剧和困顿,但选择遗忘就是失却了疗救的勇气,让社会不能从历史的反思中汲取向上的力量。政府无法包办社会的一切,包括人的记忆和情感,从这种紧张的治理模式中转身,相信社会有从悲痛和丑陋中自我修复的能力,或许更能收获善治和人心。
">总有一种感动让我们泪流满面——刘瑞英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仗义救人,感动了一个城市,也感动了全国百姓。也总有一种冷漠让人黯然神伤,刘瑞英的壮举触动不了那些机械而冷漠的政府部门,他们无视这个英勇、淳朴而可敬的英雄,未认定刘瑞英见义勇为的理由竟是她没有出现在录像上。这理由何其荒唐!
是否见义勇为,录像可以作证,人心和良知更可以作证。网友推崇、有图有人为证。录像是证据之一种,那些在现场的人更是最好的证人,比如那3个被救的孩子。相关部门惟录像是举,如果不是糊涂,就是偏见。
有网友戏称,今后要先找摄像头,再行见义勇为。在我看来,找到了摄像头,还要先演习一番,一是确保摄像头完好无损,可以正常摄像,二是确保自己完全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之内,同时摆好pose,还要正面特写,以待相关部门查验。如果没有摄像头,在良心驱动下又实在想救人,最保险的方式是自带摄像头,以备不时之需。如此情景,多像南京彭宇案后一些人不敢救人,或救人前先找好证人。这与其说是讽刺,不如说是对一些部门表达不满。
良知不能缺席,正义不能退场。刘瑞英左脸留下的伤疤,诉说着当时惊心动魄的一幕,也见证了她的义举。可是,当地有关部门却看不到。
尤值一提的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刘瑞英,事后说:“我都快50岁了,一条老命换3个小孩的命,很值。”“他要刺死我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不让开。”刘瑞英的素朴话语,反衬出一些官员的人性冷漠。如果英雄被冷落,冷落的不只是正义,还有世道人心;如果相关部门愚鲁地忤逆民意,将何以留存政府公信力,何以劝勉世人见义勇为?
令人悲愤的是,一些地方官员,总以怪诞的说辞冲击着百姓认定的常理,他们宁愿挖空心思“对付”老百姓——比如南平市政府日前将遇难学生遗体火化与丧葬费挂钩,越早火化补偿额越高,否则拿不到这笔钱。
正义不容侮。以良知的名义,吁请南平市政府至少做出寻找证人的努力,还刘瑞英见义勇为的荣誉。
">凶手郑民生系失业医生,半年前刚从南平市延平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辞职。根据媒体报道,郑民生在行凶现场被制服时,疯狂大叫:“他们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他们活!”“多杀一个赚一个!”这是一位疯狂复仇者的犀利表达,他对社会已毫无眷恋并企图让更多人与其同归于尽。事发当晚,南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这起凶杀事件定性为恶性杀人案件。
笔者留意了媒体对这起凶杀案件的叙事角度,发现各方舆论倾向于把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引发惨案的心理内因,对杀人者的“精神疾病史”和“心理孤僻史”进行悬念化的处理;第二,对案发现场的补救性和预防性治疗,主要是对身体创伤者的全力拯救和对心理创伤者的心理诊疗。笔者并不曾致力于社会突发事件的干预性研究,但对于眼前媒体通常遵循的叙事路径心存两个疑问:
第一,对心理内因的强化叙事容易将这起特大惨案引向个案的结论,从而弱化事件本身的社会关联度。以笔者的学识为限,国内外社会学者留下了不少关于自杀行为研究的经典文献,他杀研究却较少。但从直觉上讲,南平凶杀案是一起社会关联度相当高的他杀事件。再换个角度来说,杀人者是以“同归于尽”的方式来完成一种社会性的自杀。即使杀人者的个人心理问题是导致这起惨案的重要因素,我们也有必要深入思考一下如何让那些心理患者获得适得其所的社会空间。
所幸的是,在南平血案发生之后的第三天,笔者在福建的一家本土网站找到了一个关于郑民生个人生活史的资料。该资料多处显示,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名医生,郑民生平日并没有给身边的人留下什么不良印象,而且还经常为邻居老人提供免费义诊,显示了其职业关怀的一面。社区卫生服务站属于社会事业单位,作为服务站的医生,郑民生从事的应该是一种温暖社会的职业。但是很遗憾,郑民生却没能够让自己的孤僻人生变得温暖起来。年过四十的郑民生依然是孤家寡人,谈过多次恋爱却无法走进婚姻家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钱买房子。笔者在数年前曾以记者的身份多次去过南平市,知道这个临江依山而建的局促小城长期以来房价偏高,家境不好、月入一千多元的郑民生买不起房子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没有一种社会机制来解决这种结构性难题,帮助每个社会个体实现“居者有房住”的普通理想。更不正常的是,郑民生个人经历的恶性循环还遭到了旁人的嘲弄,从而擦亮了社会仇恨的火花。作为医生的郑民生可以治病救人,却挽救不了社会仇恨。
第二,血案发生后,政府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进入现场以挽救危急局面,但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笔者并不是认为对伤者的抢救和对心理创伤者的心理诊疗不重要,但仅仅对这种人为惨案进行“紧急扑火”如今已经成为我们的习惯性短效行为,却无助于我们建立一种长效的社会安全机制。而短效行为是无法根治结构性社会问题的。作为医生的郑民生无法挽救社会仇恨,同样的道理,那些紧急扑向血案现场的医生和心理医生也挽救不了郑民生制造的社会仇恨。
强调“医生挽救不了社会仇恨”这样一个常识,是想说明“南平血案”不会是一个凶杀个案,也不会是一个人的心理问题。它是一个关联你我的“社会寓言”。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中国背景下,国家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方面取得理想的效果,却疏于对日益严峻的社会安全问题的治理。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杀人者郑民生之前所在的单位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如果在未来的一个时段内,带有社会工作性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能够快速发展起来,那么中国的社会安全阀机制就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作者系福建福州大学闽台社会与文化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山西激战正酣,福建血光泛起。3月23日早晨,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重大凶杀案,8人死亡,5人受伤,皆是花季学童。凶犯被当场抓捕。据报道,此人名郑民生,曾担任社区医生,2009年6月辞职。
耐人寻味的是,血案爆发,很快就有新闻传出,最早称凶手是盲人,后被证伪;其后,多家报道提及凶手“曾有精神病史”,而有报道则指出“该说法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3月23日中午,《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天涯社区发表个人声明,要点有三:第一、不相信凶手是精神病人,相反,此人算计准确和下手残忍,恰在学童密集上学之时行凶,且刀刀捅肚子,非死即重伤;第二、判断“该案背后必有深因”;第三、政府如定凶手精神病人,即可全身以退,学童之死伤将归结为运气不好,不了了之……声明下方有民意调查,截至3月24日18∶40,共有27190人投票,79.2%的网友不相信凶手是精神病患者。
声明和投票的背后,恰恰是问题所在:为什么血案一发生,凶手就背上了精神病人的外衣?判定杀人犯为精神病有什么深长的社会和政治意味?
郑民生并不孤独。此前,名噪一时的杨佳、邓玉娇等先后被怀疑为精神病人,连杨佳的母亲都概莫能外。邓玉娇案发后,曾被警方送往湖北恩施优抚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成为一审判决对其免除处罚的一大因素。
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视角审查,精神病就不仅是一种身体的疾病,还是一种社会病、政治病。现代社会讲求理性运转,精神病人则打破了理性的规范,反之,只要你溢出了理性,就可能患了精神病,不管你是疯子,还是天才。
上访者溢出了地方政府的正常治理秩序,不走法治路,而且越级,在官员眼中,不是精神病人才怪呢。杀人犯溢出了要求稳定的正常社会秩序,杀人就是制造动乱,导致民心惶惶,同理,你是精神病。将杀人犯定性为精神病,一面即先行判定其为异类,制造一种身份歧视与智识歧视;另一面,其行凶动机就超出了常理,不再是报复杀人,不再是心怀社会怨恨杀人,他们拔刀而起,仅仅是因为精神病发作,神经错乱,你撞上刀口,则为巧合,只能认倒霉。这背后,可以掩藏多少剑拔弩张的社会冲突,多少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
由谁来判别杀人犯是否为精神病人呢,首先并不是精神病鉴定机构,而是公权力者。古人说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圣人视百姓为病人,习惯了治国与治病一肩挑,今人更是将此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当精神病鉴定权掌握在公权力手中,除非我们理性如螺丝钉,否则都可能沦为精神病人。
也许,治国者更应该倾听赫尔岑那句名言:我们不是医生,是疾病。
最后声明,以上所论只是针对一种病入膏肓的社会现象。关于郑民生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我们期待中立性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尽快作出司法鉴定。未经鉴定以前,我们只能视其为与我们一样的常人,正如在未经司法权判决以前,决不能视其为罪人。
">南平血案中,最让我惊诧的细节,就是仅在55秒内,凶犯竟砍杀了13名小学生。莫说55秒砍杀13人,就是55秒找13个人,那也并非易事,而且小学生不是雕塑,他们会逃跑。我儿子现在四岁,他疯跑起来大人都追得吃力。是什么给了凶犯可乘之机,让13名小学生倒在血泊之中?
后来,看到一个新闻的细节,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天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学生并不是在零零落落地进校,而是几十个学生都聚集在门口等待学校开门。新闻是这样描述的,“10分钟后的7点30分,校门将打开,他们可以像往常一样进入学校。然而,因为提前到校门口,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上课了。”
数目众多的孩子,人头攒动地挤在校门口等开门,这是个致命的细节,反过来也给了凶徒机会。他冲进人群一路砍杀,让孩子几乎无处可逃。新闻报道说,有个孩子甚至在逃跑时自己撞到了凶徒手上,于是,重大伤亡就这样酿成了。
那么,所有人无疑要问:学校的门啊,为什么那么难开?新闻报道说,已有家长质问学校:为什么学校不让孩子提早进门,学校规定要到统一时间学生才能进校门,明显不合理,管理制度为什么不能体现人性化和有效性管理?
遥想自己学生年代,无论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从未因为上学早到而被堵在学校门外。记得夏天的时候,常常早上六点不到就进校,班上门没开,一群小伙伴总在操场上尽情玩耍。可在这样一个越来越以人为本的时代,学校的大门却变得越来越难进,无论来多少学生,无论天气多寒冷、太阳多毒辣,只要未到上课时间,校门总是紧闭;到放学时间,学校又禁止学生在校内逗留,急不可耐地把大门关上;到周末节假日,学生想回学校打打球,也不被允许,整天校门紧锁。
据说,学校之所以普遍这么做,主要原因是管理上的,怕在非上课时间进校,学生会发生安全事故。你去采访中国任何一个小学或者中学校长,他应该都会给你大谈这种制度的优点,说准时进校学校的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云云。学校是卸责了,可孩子却叫苦不迭,安全事故也随之而来。记得媒体曾报道,一群孩子于午休时间在校门口等学校开门,结果冲来一辆汽车,造成两名孩子死亡。而现在,凶手更是把屠刀挥向一群被拒之门外的孩子。
校门是用来帮助孩子挡住外来干扰与侵害,保护孩子安全的。而现在校门挡住的却是孩子,把他们推到莫测的社会风险之中,这实在是个天大的讽刺。细节决定命运,校门紧闭这个小小细节,葬送了至少8条生命,改变了13个家庭的命运。对此,我们所有的校长、教育局长们,你们是否有警醒、自责与愧疚呢?为了孩子,为了教育,我郑重地恳请你们,请敞开校门,救救孩子!请给所有家长一个安心的理由,还孩子在校园里快乐玩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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