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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抢劫”的先河绝不能开
www.fjnet.cn 2010-04-01 11:38  林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生金某,酒后抢劫一陌生女性李女士700元现金,法院庭审时,其辩护律师拿出十来本奖状和证书,并宣读了一份学校的情况说明,称金某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希望能够让他早日回到学校,继续参与科研项目。(《京华时报》3月31日)

俗话说:“强盗不可怕,就怕强盗有文化!”研究生金某究竟是不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一点,恐怕学校的说明并不能证明什么。更为可笑的是,辩护律师竟然举着十来本奖状和证书,声称金某是个好学生,倘若此番证明能够成立,那么普天之下的莘莘学子都要笑得满地找牙了。

记得笔者读书期间,经常参加学校举行的文体活动,诸如读书比赛、作文比赛、朗读比赛、歌唱比赛、赛跑比赛数不胜数,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大小社团活动,大学几年下来,连班上成绩最差的同学的抽屉里也塞了十来本荣誉证书,“三好学生”们自然不必说了,奖状证书成泛滥之势。本人大学毕业时为满满一麻袋证书如何带上列车发愁,最终只得忍痛割爱,挑拣了几本自以为重要的证书踏上了归家旅程。

证书能证明什么?一张“三好学生”的证书就能证明是三好学生吗?胡扯!中国每年数百万的大学毕业生大多有深刻体会,找工作时企业对“三好学生”并不感冒,因为企业知道“好学生”往往是高分低能之辈。中国的整体教育现状让人堪忧,研究生金某所在学校竟然出具情况说明,此举实在让人感觉滑稽可笑,而辩护律师企图用证书证明金某为“好学生”之举,更为荒诞不经。

我们并非要对犯罪之人一棒子打死,但也绝不能视法律为儿戏,说抓就抓说放就放,显然不是我们每个人愿意看到的。也许,研究生金某平时确实是名安分守己的学生,对学校科研项目也有所贡献,但这并不防碍他实施犯罪的行为。这年头,我们看到的“衣冠禽兽”还少吗?我们看到的老掉牙的著名教授与美丽校花上床的新闻还少吗?丑闻披露前哪一个不是所谓的“正人君子”?

倘若研究生金某声称酒后犯罪为无心之举,法院予以无罪释放,那么更多酒后犯罪诸如酒后驾车、酒后杀人、酒后强奸等犯罪行为是否也应免罪或者从轻处罚?倘若酒后抢劫可以无罪,更多的犯罪分子在抢劫前能否先喝上几杯小酒,然后将嘴巴一抹,公然到大街之上去肆无忌惮地抢劫?

笔者以为,研究生金某等类似案例不妨冠以“文化抢劫”,其犯罪事实跟学校说明与证书毫无关系,至于酒后犯罪该如何量刑,法院有责任给我们一个满意的交代。“文化抢劫”的先河绝不能开,那样将置法律、民众于何地?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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