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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亲案反映了何种社会心态
www.fjnet.cn 2009-12-15 09:43  郭松民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如果父亲、丈夫、儿子这样的角色,都可以在转瞬之间变成杀害自己的凶手,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呢?人们努力奋斗、苦苦挣扎所追求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12月14日《南方日报》报道,就在人们还没有从北京大兴李磊“杀亲”血案所带来的震惊中平静下来的当口,湖南再次传来了发生惊天“杀亲”案的消息:34岁的刘爱兵,在一个晚上“从容”地杀死了包括亲生父亲在内的13名亲人,并把现场付之一炬。

“杀亲”,挑战着人们最基本的安全感——如果父亲、丈夫、儿子这样的角色,都可以在转瞬之间变成杀害自己的凶手,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呢?人们努力奋斗、苦苦挣扎所追求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杀亲”案仅仅是偶然出现的个案,那么我们还不必为之过于担心,只须把它交给犯罪心理学专家或者精神病医生去研究就可以了。然而,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权威的统计数字,但单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杀亲”已经不能说是个案了——2003年,北京通州发生连环“杀亲”案,罪犯刘某某12年间杀害5名亲人;2007年,安徽蒙城黄某某,深夜挥刀砍死岳父一家五口人;2007年,河南民权县宁某某将弟弟一家四口人杀害……“杀亲”案出现的频率之高,涉及的地域之广,都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现象。

既是一种现象,则必有社会原因。那么 ,“杀亲”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究竟是什么?

过去,舆论及有关方面在解释“杀亲”的原因时,常常会从“精神疾病”的角度去寻找,这种“科学”解释的路径背后,其实潜藏着一种不愿面对现实的鸵鸟心态—— 既然“杀亲”者都有病,那么健康人就不可能“杀亲”,因此我们的社会就还是安全的。但最近发生的李磊、刘爱兵两起“杀亲”案,尽管还有待于专家的进一步鉴定和法院的最后判决,但从已经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基本可以排除“精神病”的可能性,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去寻找其他的原因。

在我看来,在极度物质化的观念诱导下,个人把自身的利益、欲求看得至高无上,很可能是杀亲案频繁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只有在这样的逻辑中,一个人“理性”地杀死自己的亲人才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亲人可能构成了自己欲求得到满足的障碍,李磊在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子等至亲之后,以每天消费一万多元的奢侈方式尽情地“享受生活”,就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那我们就不能满足于李磊、刘爱兵们的“伏法”,而应该进一步去反思:我们匆匆赶路,是不是丢弃了许多不该丢弃的东西?也许只有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 ,“杀亲”的阴云才能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散。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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