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最近刊登上了一则报道,网上关于“深圳绑架孩子”的流言落地到了纸媒。
流言最早从网帖上曝出,说是今年以来深圳发生了数起绑架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其中多数遭撕票。南方日报的记者搜索以后发现确凿报道的3例中,有2例遭撕票。而记者采访警方,警方不语。但有不知名的警方人士非官方的透露,只有2例遭撕票,其余大部分解救出。
到底有多少孩子遭绑架,其中有多少人遭毒手?各个渠道流出的信息都是“民间式”的,肯定不能作为定论。于是,网络、短信和“从学校听说的”成为三大信息渠道,家长们自己成了福尔摩斯。其“侦破结果”包括“绑匪专门在知名学校门口蹲点,看谁用豪华轿车接送小孩,就伺机绑架”,“听说绑匪是开着面包车,随便抓人,只要周围人少,拉上去就跑了”,“被救出来的小学生就是因为乖才幸免于难,后来被绑的那个小孩太调皮,绑匪就撕票了”……,如此众多,听上去就有疑点的消息,就这样成了家长们的救命稻草,不开车接送孩子,教育孩子一定不要反抗,或者干脆全程陪护,成了惶惶的家长们所能做的全部。
警方没有透露公开的权威的消息,包括在接受采访时,也要“请示领导”才能决定是否公开案件的相关信息。警方没有说话,却不是没有行动。警力已经明显向中小学校倾斜,闪烁的警灯证明,绑架存在,但程度如何,只有警方知道内情,只是不说而已。
假如警方的沉默需要理解,可能有三个理由,一是案件正在侦破,公布信息可能影响案件进程,二是“领导”也许认为公布案情影响辖区“治安形象”,三是“领导”还可能认为公开信息会引起更大的恐慌。
这三个理由,我都可以理解。但是,我更能理解的是,成千上万的家长人心惶惶,成千上万的中小学生就像羊圈里无辜的羊。警方破案固然重要,但预防下一个是不是更重要?在流言已经造成恐慌的时候,警方是不是有职责告诉被保护对象,危险在哪里,程度怎么样,而他们被保护到何种程度?公开信息不但是对社会负责,也是治安的重要手段。
也许,隔岸的香港,有一个案例,可以略作参考:去年底以来当地发生了多起有人高空抛洒腐蚀液体的恶性案件。在案件没有侦破之前,香港警方主动向社会公开案情,在案发地设置显示屏,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并向全社会悬赏征集破案线索。在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下,成功抓获了两名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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