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性与暴力 “动新闻”分级是掩耳盗铃
www.fjnet.cn 2009-12-02 09:50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在台湾社会强烈反弹与“政府”严厉开罚下,《壹传媒》推出的“动新闻”日前开始分级。台湾《中华日报》12月1号发表社论指出,这种以膻色腥画面为主的“动新闻”不仅触犯法律、侵犯人权与隐私权、戕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更严重违反新闻道德与伦理,绝不是分级就可以解决问题。
社论说,顾名思义,“动新闻”就是将传统平面媒体所报道的新闻内容“动起来”,以网络串流影片的模式“演”给读者看,并在新闻图片的一角附上二维条形码,读者只要安装二维条形码摄影软件,搭配手机上网服务,就能在线收看新闻所延伸的动态内容。
连日来,“动新闻”的内容不外性侵害、性骚扰、家暴、杀人等社会刑案,号称可以体验“视觉震撼效果”,非但画面模拟逼真,还配上恐怖、煽情、耸动的音效,试播后立即引起岛内社会各界挞伐,台北市政府迅即重罚,两天就开具100万元罚单,并限制学校订阅《苹果日报》。在外界强大压力下,《苹果日报》日前参照“新闻局”制订的《计算机网络分级处理办法》,将“动新闻”分为限制级和非限制级,限制级内容以警语标明未满18岁者不要观看。
这种分级做法较诸先前漫无限制当然改进不少,但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因内容依然是膻色腥的画面,分级也解决不了问题。因为,限制级内容固然有未满18岁者不要观看的警语,但如何执行?就算买报纸要持身份证,但只要家里或公共场所有《苹果日报》,18岁以下的青少年照样可以透过手机看到限制级“动新闻”;何况“动新闻”透过网络传输,用户点选什么内容根本无法管制。换言之,警语徒具形式,其实毫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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