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明星代言尚需“末端落实”
www.fjnet.cn 2009-11-16 10:18 兵临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所以,规范名人代言,固然要完善法律,更重要的,则是改变下位立法一味“重复”上位法的模式,在执行末端上设计出更多明确且操作性强的规范,并通过司法解释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将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代言人等,纳入可直接付诸实施的连带责任体系。
在强调立法末端延伸的同时,执法监管更将是考验政府治理的关键。在并不缺乏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近年来的广告乱相足以折射出执法上的缺失。今年9月份,中国广告协会公布了17个典型的违法广告,虽见公开谴责,却未见政府监管部门出面惩治。这种末端监管的疲软,直接导致大量违法广告登上“大雅之堂”,有损法律权威。
徒法不足以自行。树立法律在规范广告秩序上的权威,必须在执法末端上抓落实、动真格。这既需要我们在执法监管体制上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分段监管的关系,也需要适时提高违法成本,让惩罚切实起到教育警示的功能。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执法不力的问责力度,发动民众对执法监督进行监督,如此才能形成常态化的执法格局,防止明星违规代言“摁下葫芦又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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